沙田镇、虎门港新增的8套环保限行及测速电子抓拍系统建设完成,本月开始启用。
据悉,为全面落实禁止未持有绿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汽车在东莞市通行的管理措施,沙田镇虎门港交警大队结合辖区实际情况,建设了8套环保限行及测速电子抓拍系统用于路面管理执法。
据了解,8套抓拍系统的位置分别为:港口大道活力粤港小区路段(北往南方向)、港口大道新沙派出所路段(南往北方向)、沙田大道大泥桥路段(南往北方向)、滨江路淡水湖杨公洲桥路段(东往西方向)、进港北路沿河路口(西往东方向)、进港北路港口大道路口(进港北路大桥东往西方向下桥位置)、望沙路洪田大桥路段(往立沙岛方向)、立沙大道大桥路段(往立沙岛方向)。上述路段限速均为60公里/小时。
这8套抓拍系统本月起启用执法。对违反环保限行规定的行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按照《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九条第十三项和《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予以罚款200元、记3分的处罚;对违反限速规定,超速行驶的行为,将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视情节给予相应处罚。
提醒:黄标车车主应尽快报废车辆
交警部门提醒,黄标车车主应尽快将车辆报废,以免经过上述路段时受到处罚。已回收黄标车的车主尚未到补贴窗口提交补贴申请的,可在5月31日前,到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联合审核窗口(东城莞温路温塘西路269号)提交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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