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日报吴双
今年,陆续出台了一些政策法规,使得国内汽车市场越来越完善。其中一些落地政策对东莞车市造成一定影响。从交强险的浮动费率,到新车选号“5选1”,再到东莞本土的“治摩”政策,或多或少都给汽车销售市场与汽车使用环境带来一定人性化因素。
东莞“治摩”
实施时间:2007年9月1日
政策内容:今年9月1日,东莞本地摩托车的“去留”问题引起了广泛关注。结合本土情况,东莞市委市政府提出了人性化“治摩”方案。规定从2007年9月1日起,东莞市行政办事中心周边区域的道路全天禁止摩托车行驶;除全天禁行区域外,市区环城路范围内在每天9:00-16:00、20:00-次日4:00禁止摩托车行驶。用以保证一部分摩托车主的上班出行问题,为“治摩”提供一个过渡空间。
影响:面对9月1日开始的人性化“治摩”,不少已决定将“两轮换四轮”的摩托车主,却早已张罗着在9月1日之前购置汽车。从东莞市车管所统计数据来看,今年的七月与八月,东莞机动车上牌量分别达到10665台与14770台,相较去年同期的5956台与8193台,增长幅度明显。业内人士认为,“治摩”促使东莞汽车销售在短时间内得到一定的放量。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实施时间:2007年4月1日
政策内容:由公安部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指出,除交规、桩考、路考外,新增了实际路面驾驶技能考核,其中,还将随机抽考20%的申领者参加夜间行驶考核。此次变化最大的考试内容是,新增了“实际道路考试”,学员既要能在马路车流中变更车道、靠边停车、超车、会车,还要能安全通过路口、公共汽车站等车辆汇集、行人集中地区。
落地信息:按照相关规定,东莞市车管所将严格执行夜间或者低能见度考试有关规定。对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应当进行夜间或者低能见度状况下的考试;对其他汽车准驾车型,采取电脑随机抽取不少于20%申领者进行夜间或者低能见度状况下的考试。
影响:新《规定》的出台,使很多学车者惴惴不安,都赶乘4月1号前这辆“末班车”加紧报考驾照,一度造成东莞各大驾校报名学车者“人满为患”。东莞市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则指出,虽然新规定加入了一些新的考试内容,提高了难度,但是这些项目考的都是实用操作技巧,避免“考完驾照,走出驾校,却不敢独立驾车上道路行驶”现象的出现。
机动车驾驶许可考试收费新标准
实施时间:2007年9月1日
政策内容:由广东省公安厅下发的《关于制定我省机动车驾驶许可考试收费新标准的函》,经过广东省物价局与广东省财政厅参考相关规定,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对收费标准进行调整。
落地信息:我市从9月1日起,市民报考驾照后,相关部门针对汽车类(含三轮汽车、低速货车)驾驶许可考试费收费标准,将由原每人120元,调整为每人480元。其中,科目一每人70元;科目二每人130元;科目三每人280元。
影响:考试费用上涨了360元,势必带来学车成本的增加,因此,新规定执行后,东莞驾校的学车费平均上调400元左右。不少准备报考驾照的市民面对不断上涨的考试费用,开始积极加入考试“大军”,“提前拿个驾照,免得以后学车费用继续上涨”的心理非常普遍。
车辆报废后仍可使用原车牌
实施时间:2007年7月1日
政策内容:从7月1日起,机动车报废后车牌需重新登记等限制性规定将取消。公安部正式公布的《服务群众十六项措施》中称,机动车报废后,机动车所有人可以按规定申请继续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
落地信息:“虽然可以申请继续使用原车牌号,但还是有相关条件限制。”车管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措施》规定原机动车报废6个月内,机动车所有人购买新车办理注册登记时,可以申请继续使用原号牌号码,也可以重新选择新的号牌号码。超过6个月未提出申请的,车管所收回号牌并重新启用,供群众公开选取。而广东省的实施规定是,申请继续使用报废机动车号牌号码的,机动车所有人拥有原机动车的时间应当在3年以上。机动车报废前涉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交通事故未处理完毕的,不得申请使用原号牌号码。
影响:生活中有的机动车所有人由于个人喜好、使用方便等原因,希望继续使用原来的号牌号码。而原有的规定限制了机动车所有人的这一需求。新政策的实施,则意味着可以长久拥有自己喜爱的车牌。
新车选号“5选1”
实施时间:2007年7月1日
政策内容:公安部《服务群众十六项措施》从2007年7月1日起陆续实施。根据《措施》规定,广东省公安厅交管局制定了具体实施意见,将“2选1”变为“5选1”,时间也将延长到40秒。
落地信息:公安部《服务群众十六项措施》一经推出,东莞车管所便作出积极响应。之前我市机动车选号是通过计算机公开自动选择机动车号牌号码,为“2选1”,时间15秒,而新措施实施后,电脑选号将变为“5选1”,时间也将延长到40秒。
影响:新车选号变为“5选1”后,不少准车主对这一规定“高度关注”,认为选择机会增多,很大程度会避免选到“不顺眼”的号码。甚至一些在6月份准备购车的车主,都将购车时间延后,为的就是等待“5选1”实施后,能挑选到一个称心如意的号码。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浮动暂行办法》
实施时间:2007年7月1日
政策内容:中国保监会会同公安部制定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浮动暂行办法》于6月28日正式出台。《办法》规定,自今年7月1日起,将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实行交强险费率与道路交通事故挂钩浮动机制。
落地信息:7月1日,《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浮动暂行办法》实施,各大保险公司均积极推行。太平洋保险公司东莞中心支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实行挂钩后,被保险人发生无责赔款的,该赔案不会造成第二年其交强险保费上升。也就是只要该被保险人在交通事故中没有过错,则不会提高其保险费率。
影响:交强险费率水平将与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道路交通事故挂钩,安全驾驶者可以享有优惠的费率,交通肇事者将负担高额保费。建立这样一种“奖优罚劣”的费率浮动机制,利用费率杠杆的经济调节手段可以提高驾驶人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意识,督促驾驶人安全行驶,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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