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工信部拟明年1月1日起实施在销车辆粘贴《汽车燃料消耗量标识》的规定,将分别标明城市工况、郊区工况和综合工况下的油耗
日前,由工业和信息化部起草的《轻型汽车燃料消耗量标示管理规定》(简称《规定》)日前开始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规定》要求汽车产品在销售时都必须粘贴有《汽车燃料消耗量标识》,拟于明年1月1日起实施。与此同时,中汽协首次公布了984款轿车的真实油耗。对车辆真实油耗的标注再次引起业界关注。
《规定》的公示期限为2009年6月22日至2009年7月6日。按照《规定》,凡在我国境内的汽车生产企业和进口汽车经销商,应对其进口或新生产并在中国境内销售的、能够燃用汽油或柴油燃料的、最大设计总质量不超过3.5吨的乘用车和轻型商用车辆的燃料消耗量进行标示。所标注的油耗数据必须是在工业和信息化部指定的检测机构进行燃料消耗量检测所获得的数据。据悉,今后每辆车都将分别标明城市工况、郊区工况和综合工况下的油耗,统一用3种工况条件下的数据对比,以解决厂家长期玩弄的用理论油耗代替真实油耗的猫儿腻。
与此同时,继发改委数次公布车辆油耗以来,中汽协也于近日首次公布了984款轿车的真实油耗。结果显示,部分车型的实际油耗明显高于厂商公布的数据。政策发布与行业检测的双管齐下使得公众在买车时获取车辆真实油耗的可能性不断增大。
从2005年以来,有关部门多次尝试要求国内汽车产品出厂时要标注真实油耗,但由于缺乏强制规范的配合,厂家在卖车时鼓吹的都是理想行驶条件下测得的毫无参考价值的理论油耗。专家指出,希望此次两部门联合祭出的重拳能够促使真实油耗真正透明化。而且,《规定》要求进口新车也必须贴能耗标识。从某种意义上看,这些直观的油耗数据也将对国内节能小排量车的消费起到推动作用。(刘晓林)
(本文来源:北京晨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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