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机关原则上禁止配越野车
来源:京华时报 作者:佚名 日期:2011年06月01日 字体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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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日前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明确表示,党政机关原则上不再配备越野车,确因地理环境和工作性质特殊的,可以适当配备国产越野车。
重点解决公车私用
今年在全国开展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今年年初,中办、国办印发《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省部级干部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从降低配备标准、压缩编制数量、强化经费预算管理和审批购置、使用、保险、维修及加油等方面提出了严格要求。
该负责人表示,这次专项治理工作从4月份开始,至2011年底基本结束,治理范围包括各级党政机关及其所属行政单位、各级党委和政府直属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各级人大机关、政协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主要分动员部署、清理纠正、重点检查、建章立制4个阶段进行。
该负责人说,通过专项治理将重点解决公车私用,即将公务用车用于婚丧喜庆、探亲访友、度假休闲、接送亲友、学习驾驶等非公务活动,以及超编制、超标准配备使用公务用车,违反规定换车、借车,向下属单位等摊派款项购车等问题。
严格限制配越野车
该负责人说,对于越野车的治理,两个《办法》下发后,党政机关原则上不配备越野车(含SUV车型)。确因地理环境和工作性质特殊的,可以适当配备国产越野车,但须严格审批程序,纳入车辆编制,实行集中管理,不得作为领导干部固定用车。
该负责人表示,对违规车辆的处理,本着厉行节约、避免浪费的原则,按照调剂使用、公开拍卖、经批准继续使用和换回、退回等方式进行。严禁擅自处理违规车辆,避免国有资产流失。严禁借机更换公务用车。凡是提拔、交流的干部,必须优先使用单位现有车辆,严禁占用其他单位车辆,严禁违规新购置车辆。
为公车改革打基础
该负责人称,这次专项治理工作,不仅要抓紧解决当前存在的问题,而且要建立健全制度、强化规范管理,逐步形成防治同类问题反复发生的长效机制。通过专项治理工作,对公务用车进行清理规范,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奠定基础、创造条件。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可以巩固和扩大专项治理成果,从源头上解决存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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