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月交警将集中侦破交通肇事逃逸案
来源:东莞时报 作者:佚名 日期:2013年01月18日 字体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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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昨日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为进一步提高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侦破率,东莞交警决定自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3月31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交通肇事逃逸案件集中侦破行动。
行动中,交警部门将重点侦破一批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一是2012年以来发生的造成人员死亡的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二是截至2012年底,交通肇事嫌疑人明确、线索清晰、尚未抓获的造成人员死亡的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力争全部抓获到案。三是截至2012年底久侦未破的造成人员死亡的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力争通过侦破行动,获取一批重要线索,案件侦破取得重大进展。
交警部门将组织专门力量,全面清理排查,逐案明确责任人,全力组织抓捕。
交警提醒
交通肇事逃逸,使交通事故责任性质改变,原本责任很小的事故,因逃逸需要负主要责任甚至全部责任。交通肇事逃逸害人害己,交警提醒: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要及时报警,一定不能逃逸。同时提醒广大群众,可以拨打122积极举报交通肇事逃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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