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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各镇交警全员上路 快速处理三类事故

来源:东莞日报 作者:佚名 日期:2013年05月30日 字体大小:【

    从6月起,全市交警部门将全面试运行三类事故快速处理,并从7月起正式实施。这是我市交警支队的一次重大交通警务改革,交警全员上路,全员参与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实现轻微交通事故现场处置快速到达、快速撤离、快速定责,最大限度地减少因交通事故造成的交通拥堵。

  另有三类交通事故不适用快速处理

  三类交通事故适用快速处理快速撤离范围。第一类:单方面造成的财产损失交通事故;第二类:36种常见情形的交通事故;第三类:造成人员轻微受伤以及财产损失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

  第一类交通事故,必须是单方事故,如撞墙、撞树交通事故,而且必须是仅造成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第二类交通事故,必须是仅造成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第三类交通事故,要符合2个条件,首先是只造成人员轻微受伤及财产损失,其次是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没有争议。

  有三类交通事故,不适用快速处理、快速撤离,分别是:车辆为无牌无证、假牌假证或驾驶人无证驾驶的;驾驶人涉嫌毒驾、酒驾的;涉及危险化学品运输车、剧毒运输车的。

  除必须留守人员外全部上街执勤

  目前,东莞各镇街处理道路交通事故的交警,主要为事故处理中队交警,一些机动中队交警也会处理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轻微交通事故。从6月起,这一模式将彻底改变。

  除窗口必需人员外的所有工作人员(包括事故中队、勤务中队、机动中队所有中队领导、民警、协管员和文职),全部放上路面巡逻执勤。各镇街交警大队会根据自身辖区情况,将辖区划分成若干个网格片区,明确片区负责人,由其带队,安排警力在片区内巡逻执勤。这些在路面执勤的警力,可以疏导交通,而民警既可以查处交通违法行为,也可以处理三类交通事故。

  目前有100名左右的交警还不具备处理交通事故的资质, 7月1日前,交警部门会组织这些交警进行培训,最终获取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初级资格证书。

    ■各交警大队开展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行动

  实施网格化布警的交通勤务前移

  网格化布警:

  各交警大队根据辖区交通及警力状况,将辖区划分成若干个网格片区,除窗口必需人员外的其他民警及工作人员(包括事故中队、勤务中队、机动中队所有中队领导、民警、协管员、文职)均分配到各个片区。

  明确片区负责人。各个片区指定一名负责人担任片长,原则上由中队领导担任,片长负责该片区全体民警、协管员、文职的工作分工与日常管理。有条件的大队可以指定副片长,副片长可以由中队领导或民警担任,片长执行其他任务或休假时,由副片长负责片区交通管理指挥工作。

  落实片区人员职责:

  高峰时段,各大队统筹安排警力到辖区重点路口站高峰岗,安排警车到重点路段巡逻,接到交通事故等警情指令的,指派就近警力处置;平峰时段,民警、协管员、文职到责任片区巡逻,或开展交通秩序整治等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重点是道路堵点、秩序乱点、事故黑点,同时接受指令处理片区交通事故。

  弹性调整勤务。各交警大队将警力分配到各个片区后,各片区要弹性调整勤务安排,片区警力需要休假、值班或有其他情况不能到岗的,片长要及时调整有关勤务安排。

  加强监督落实:

  各交警大队建立交通警务改革的监督机制,通过指纹打卡、安装车载GPS等手段,对民警、协管员、文职人员上岗情况进行实时监控。对处理交通事故警情的,仔细记录接报警时间、民警接到指令时间、民警到达现场时间、处理完毕时间等信息,对民警的接处警效率进行监督。

[责任编辑:sa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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