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交警开展“大巡逻” 10项违法口头警告
来源:东莞时报 作者:佚名 日期:2013年10月09日 字体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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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昨日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了解到,10月8日起,交警支队机关全体民警将在莞城、东城、南城、万江四个街道范围内的重点路段开展常态化“大巡逻”工作,打击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疏导交通。交警支队将通过GPS监控系统对民警的巡逻情况进行实时监控。
“大巡逻”中,主要巡逻路段包括:环城路南环、西环路段、鸿福路、体育路、长泰路、三元路、东宝路、东城东路、东城中路、东城西路、东纵路。巡逻时间为上午7时30分至9时,下午5时至6时30分。
针对驾驶员的交通违法行为,交警部门采取的不是简单地以罚代教,对其中10项较轻微的违法行为主要以口头警告或者书面警告形式对违法驾驶员进行教育,纠正违法行为后予以放行。
这10项交通违法行为包括:
1 驾驶机动车未随车携带驾驶证、行驶证,能及时提供有效证件或证明的;
2 未随车携带保险标志,但经现场调查证实机动车已投保强制险的;
3 未放置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经指出后驾驶人能按规定放置的;
4 机动车驾驶人实习期驾驶机动车未按规定粘贴实习标志的;
5 机动车前后窗范围内悬挂、摆放妨碍驾驶人视线物品的;
6 除高速公路行驶车辆、客运车辆外,驾驶车辆时拨打、接听电话,警告后立即改正的;
7 驾驶机动车辆超过道路限速值10公里以内的;
8 机动车号牌固封装置脱落的;
9 机动车在车行道、人行道以外的地方停放,且未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安全通行的;
10 客车拆除后排座位的。
[责任编辑:sa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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