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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旧换再”比维修零件更划算?

来源:南方日报 作者:佚名 日期:2013年11月21日 字体大小:【

    除了讨论热烈的“汽车三包”政策之外,汽车行业近期备受关注的还有一大政策,那就是“以旧换再”。“以旧换再”是指再制造产品购买者交回旧件并以置换价购买再制造产品的行为。日前,财政部发布通知称,发改委、财政部、工信部、商务部、质检总局发布《再制造产品“以旧换再”试点实施方案》,决定组织开展再制造产品“以旧换再”试点补贴工作。2013年以汽车发动机、变速箱等再制造产品为试点,以后年度视实施情况逐步扩大试点范围。
    也许是“千呼万唤始出来”的“汽车三包”政策关注度太高,让“以旧换再”完全被忽略。东莞市维修行业协会秘书长张华文告诉记者,如果政策真的执行,对经销商和消费者都是好事。因为在汽车发动机和变速箱等核心部件大修的情况下,与其花大价钱维修,不如使用“以旧换再”产品,对于车主来说,更换产品比维修产品性价比更高,也有利于4S店减少过了车辆质保期客户的流失。


    “以旧换再”旨在节能环保
    9月份,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工信部、商务部、国家质检总局就决定组织开展再制造产品“以旧换再”试点补贴工作。根据方案,2013年以汽车发动机、变速箱等再制造产品为试点,以后年度视实施情况逐步扩大试点范围。
    方案规定,对符合“以旧换再”推广条件的再制造产品,中央财政按照其推广置换价格的一定比例,通过试点企业对“以旧换再”再制造产品购买者给予一次性补贴,并设补贴上限。具体补贴比例、补贴上限和推广补贴数量在“以旧换再”推广企业资格公开征集公告中明确。
    据介绍,国家牵头选择汽车零部件等再制造产品,通过“以旧换再”的方式开展补贴推广试点,不仅有利于促进再制造旧件回收,拓展旧件来源,而且有利于扩大再制造产品的影响,支持再制造产品市场推广,实现再制造产业规模化、规范化发展。


    车主和经销商同存顾虑
    根据方案,“以旧换再”具体的补贴比例、补贴上限和推广补贴数量都要在推广企业资格公开征集公告中明确。
    “以旧换再”虽然明显被“汽车三包”淹没得没了风头,不过也有部分车主开始关注该政策了。车主冯进认为,汽车三包政策即将执行,该政策执行后,核心部件以及整车质保的时间和公里数都将延长,因为质保期最长或达3年、公里数达10万公里。“以旧换再”政策主要针对的是超过三包质保期或公里数的车辆。让冯进困惑的是,以发动机为例,每款发动机出现故障的原因,以及损坏程度都不一样,在“以旧换再”折算的时候,是否实行一刀切?如果不是,那么具体的产品折旧评估又是如何鉴定,车主无从把握。
    同时,汽车经销商也有所顾虑。有经销商表示,如果“以旧换再”是从汽车品牌销售网点开始执行,估计比较难执行,4S店的汽车零部件进货渠道都由汽车厂家严格控制,除非从汽车厂家层面介入,才有可能在4S店大规模推广,否则4S店很难推广“以旧换再”的零部件。
    一位韩系合资车行总经理助理表示,“以旧换再”的产品一旦出了问题,即便不是产品本身质量所导致的,消费者恐怕也会首先认为是产品质量所造成的。那么,4S店将面临消费者的维权与麻烦。


    快修店也能推广“以旧换再”?
    路边的汽车快修店近些年一直有市场,就是因为价格比4S店实惠。这个实惠的价格一方面是由于人力和场地设备的价格便宜,另一方面则与零配件价格便宜有关,因为这类快修店大多使用的都不是原厂零配件。
    有人认为,若“以旧换再”政策覆盖了快修店,这一现状或可改观。因为在路边维修的车辆,大多数都是使用年限比较长或车身总价不高的车辆,这类车更适合选择使用“以旧换再”产品。
    然而东莞市汽车维修行业协会秘书长张华文则表示,“以旧换再”产品不会在维修店大规模推广,至少会有控制性的推广和使用。因为路边维修店在零配件来源方面无法考核,在管理方面会产生诸多漏洞。
    张华文认为,路边维修店无法保证其“以旧换再”零配件的合法来源,无法鉴定车辆的零配件是否是赃车的零部件产品。

 
    新政让商家消费者“双赢”
    记者采访了多家经销商,他们均表示,目前经销商都在接受“汽车三包”的培训,对于“以旧换再”还没有收到厂家的任何通知。
    据悉,有部分品牌如东风日产,曾针对过了质保期的车辆推出再造零部件,以相对实惠的价格吸引车主返回4S店进行维修,取得了不错的效果。东莞汽车维修行业协会秘书长张华文表示,“以旧换再”产品肯定会有一个严格的质量考核标准,对于那些过了汽车质保期,使用公里数较长的发动机来说,大修一次要花费上万元甚至几万元,如果再增加几千元购买一台“以旧换再”发动机,其质量和使用期无疑会更有保障。对于车主来说,使用“以旧换再”产品比维修零部件的性价比更高,也有利于4S店减少那些过了车辆质保期客户的流失。

[责任编辑:sa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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