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车次日才报保险 6万多元修车费不赔
来源:南方网 作者:佚名 日期:2014年04月02日 字体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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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着急赶赴朋友聚会,凤岗车主谢先生的小车撞上减速带后,没有报警报险,而是继续赶往目的地,直到次日才发现变速箱撞坏。保险公司认为车主未及时报保险,拒绝赔偿。双方对簿公堂后,一审、二审中车主谢先生均败诉。
2012年12月31日晚上9点,谢先生开着小汽车在凤岗镇油甘浦村内行驶,因车速太快与减速带发生刮碰。为准时参加朋友聚会,他开车离开现场。直到次日上午8时,他才发现小车漏油了,到4S店检修后发现变速箱被撞坏要大修。谢先生这才向保险公司报案理赔,该车修车价格最终定为66500元。车修好后,保险公司分别于2013年1月6日、21日到事故现场调查,并认定车辆报保险没有足够的证据,包括缺乏交警事故认定和撞车现场,据此拒绝赔偿。
谢先生只好向市第三法院状告该保险公司。法院认定,由于谢先生在发生事故时未及时通知保险公司,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保险公司可不承担赔偿责任。一审判决后,谢先生不服提出上诉,但市中院二审也维持了原判。谢先生最终只好自掏6万多元支付了修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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