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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交警开展“夏季行动” 凌晨下午为重点时段

来源:东莞时报 作者:佚名 日期:2014年05月30日 字体大小:【
    记者昨日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了解到,即日起至9月底,东莞交警将在全市开展“夏季行动”,重点在高速公路等路段,严查校车、客车、货车、旅游包车和危化品运输车的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据介绍,之前一直开展的查处酒后驾驶的整治行动照常开展。

  行动中,交警部门将联合交通、安监部门,对客车、旅游包车和危化品运输车安装、使用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车载终端情况的检查。

  对不按规定安装、使用卫星定位装置、监控平台的,依据相关法律,交警部门将会对违法驾驶人处以责令改正并罚款500元的处罚。

  校车交通违法也是重点整治内容

  交警支队民警介绍,统一行动外,各交警大队还将结合辖区的工作实际,每周最少安排一天进行重点集中整治,其中凌晨和下午为重点时段。

  行动中,高速公路是整治重点,尤其是全省范围内国家级和省级高速公路,以及今年以来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交通事故的路段。

  届时,交警部门将主要在高速公路省际交通安全服务站、服务区警务室、收费站出入口等设立执勤点,每天确保三分之二的警力上路巡逻管控。

  此次行动,校车交通违法也是重点整治内容之一。交警部门将在学生上下学高峰时段和农村寄宿制学校周五放学、周日返校重点时段,强化对校车和学生接送车辆集中通行路段的巡逻管控。

  客货司机违法严重将通报企业解聘

  在这次行动中,交警支队车管所将统计出重点车辆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违法未处理以及重点驾驶人逾期未换证、逾期未体检、未参加学习教育等相关数据,发送给属地大队,由各交警大队通知接受处理。

  营运客货车和校车,如未参加年检、未消除交通违法记录或存在安全隐患,客运企业将要停班整顿,校车要停止运行。

  对未审验、记满12分或达到降级注销条件的重点驾驶人,各交警大队将逐一追查到位。相关营运客货车和校车驾驶人,要通报给交通运输和教育行政部门,对发生致人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且负同等以上责任的,交通违法记分满12分的,以及有酒驾、超员20%以上、超速50%(高速公路超速20%)以上,或者12个月内有3次以上超速违法记录的客运驾驶人,将建议交通运输部门通报给企业解除聘用。

  不按规定安装卫星定位装置将被罚

  整治行动期间,各镇街交警大队将会同属地相关部门,组织对客车、危化品运输车及所属企业开展“四查”,即查企业资质、查车辆隐患、查运营证件、查监控记录。全面清理危化品运输车驾驶人,督促相关企业解聘违法驾驶人。

  据悉,交警部门还将会同属地交通、安监部门,开展运输企业监控平台建设及配套监管机制建立情况的检查,开展“两客一危”车辆安装、使用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车载终端情况的检查,督促企业履行监控主体责任。

  对不按规定安装、使用卫星定位装置和监控平台的,依据相关法律,交警部门将会对违法驾驶人处以责令改正并罚款500元的处罚。
[责任编辑:sa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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