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东莞网上车管所(www.gddgcgs.gov.cn)办理,办理前车主需带相关证件到交警部门实名认证
■罚款金额须在200元(含)以内,且单次违法记分在6分(含)以下,驾驶证累计记分不能超过12分
广大车主注意了,下个月起可以在网上完成自助办理交通违法处理的全套流程,无需在交警部门和银行之间来回奔波。
记者从市交警部门了解到,从6月1日开始,司机可以登录东莞网上车管所网站(www.dggdcgs.gov.cn),在主页面的“交通违法查询及确认”栏目下,完成对交通违法的自助确认、缴款。
办理前车主需实名认证
据市交警支队科技设施科民警介绍,为保护驾驶人的个人隐私及自身利益,防止他人盗用驾驶证信息进行交通违法处理,在自助办理交通违法之前,司机朋友需要携带本人驾驶证、身份证原件及本人有效手机号码到各镇街交警大队或者位于南城的西平交通管理服务中心办理实名认证,确认身份并注册互联网账号。
完成实名认证之后,驾驶人凭驾驶证号、手机号码及系统发送至手机上的动态密码登录并使用交通违法自助处理系统,在查询、确认本人驾驶车辆的交通违法行为后,使用具有银联标识的储蓄卡或信用卡在线缴纳交通违法罚款,即可完成交通违法的处理流程,免除奔波排队之苦。
据介绍,在网上缴款成功后,市民如果需要正式票据,可于缴款成功的第二日,凭系统生成的东莞市非税收入电子缴纳证明,到东莞银行在我市的任一网点补打票据。
外省驾驶证暂时不支持
交警部门提醒司机朋友,互联网交通违法自助处理系统除驾驶人本人名下车辆外,只能再处理三辆机动车的交通违法,且对驾驶证的核发机关以及交通违法行为的发生地都有讲究。
据介绍,目前实名认证注册只限于发证机关为广东省的驾驶证,外省驾驶证暂时不支持此项业务。另外,交通违法罚款金额必须是在200元(含)以内,且单次违法记分在6分(含)以下,驾驶证累计记分不能超过12分。
交警部门还提醒广大司机朋友,东莞号牌的车辆,只能办理本市或外省符合上述条件的交通违法;非东莞号牌的车辆,只能办理在东莞发生的符合上述条件的交通违法。
另外,如果驾驶人已经持有东莞交警部门出具的处罚决定书,也可以凭处罚决定书编号在网上进行违法罚款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