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检测,前日车祸身亡的熊某血液酒精含量307.4mg/100mL,超醉驾标准近四倍
前日凌晨,南城西平宏伟二路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牧马人吉普车连撞10车,司机被甩出车外当场身亡(详见本报昨日A09版相关报道)。昨日,记者从交警部门获悉,肇事司机属于醉酒驾驶,血液检测结果显示,死者酒精含量达到307.4mg/100mL。
肇事司机熊某是四川人,居住在南城景湖名郡小区。据其妻子介绍,事发当晚他和朋友相约吃饭,应是在饭桌上饮酒过量。按照法律规定,血液中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即为醉酒驾驶。熊某血液中酒精含量超过300mg/100mL,属于严重醉酒驾驶。事发后,东城交警大队立即介入调查,并联系被撞车辆进行定损理赔。据介绍,被撞车辆中,共有4台车损毁严重。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交警部门提醒广大司机,要以自身和他人生命安全为重,切勿酒后驾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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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点1 其他车主的损失谁来赔偿?
被撞的红色甲壳虫轿车损坏严重,目前正在定损,车主也联系了保险公司。保险公司表示,如果肇事司机属于饮酒驾车造成事故,保险公司只会理赔交强险部分,其余部分则由肇事方进行民事赔偿;如果肇事司机是醉酒驾车,保险公司则不承担赔偿责任。广东尚智和律师事务所副主任、东莞市律师协会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王一飞律师认为,受损车主可以向司机的家属提起民事索赔。
焦点2 饮酒驾驶与醉酒驾驶有何区别?
王一飞律师认为,首先,两者认定标准不同,根据《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查》规定: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属于醉酒驾驶。
其次,处罚力度不同,饮酒驾驶者,将处暂扣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醉酒驾驶者,由交警部门约束至酒醒,处十五日以下拘留以及暂扣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饮酒驾驶者扣6分,而醉酒驾驶者扣12分。
此外,醉酒驾驶发生交通事故,既可能涉嫌交通肇事罪,也可能涉嫌危险驾驶罪,具体依照处罚较重的定罪。
焦点3 酒驾的行为涉嫌什么罪名?
王一飞说,酒驾涉及的刑事罪名主要是交通肇事罪和危险驾驶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而危险驾驶罪是刑法修正案(八)新增罪名,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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