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起,东莞正式实施第四阶段环保限行,环城路被纳入限行范围。10月28日至30日,市环保局联合有关部门在寮步等六镇街开展黄标车专项整治行动,61辆排气超标车辆被暂扣行驶证,3辆未领取标志上路行驶车辆驾驶人被罚款200元、记3分。
违反限行规定罚款200元、记3分
10月28日至30日,市环保局联合镇街环保分局、交警大队、交通分局在寮步、望牛墩、高埗、东城、石龙、万江六镇街开展了第一阶段黄标车专项整治行动,对道路行驶的机动车实施排气抽检,查处超标排放车辆、违法上路车辆及非法营运车辆,并宣传黄标车提前淘汰的补贴政策、限行措施、
年审年检、道路运输等相关规定要求。
第一阶段共查处逾期未
年审车辆6辆,排气超标车辆61辆,未领取标志上路行驶车辆3辆;现场未发现达到报废年限或在安全技术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车辆,未发现非法营运车辆。
根据相关规定,排气检测不合格的车辆由交警部门暂扣行驶证,环保部门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车辆维修合格后方可取回行驶证;对违反限行规定的黄标车驾驶人、未领取环保标志的车辆驾驶人由交警部门按限行规定罚款200元、记3分。
今年还将开展两次专项整治行动 据悉,我市第四阶段环保限行于11月1日正式实施,将环城路纳入限行范围,即:每天9:00-18:00禁止未持有绿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汽车在我市环城路通行。
为配合环保限行工作的推进和落实,有关部门决定分三阶段开展黄标车专项整治行动。现场执法人员提醒黄标车驾驶人注意自觉守法,避免违法被处罚。在此也提醒广大新登记注册车辆驾驶人,东莞市从2012年12月15日开始全市已经禁止未领取环保标志的车辆上路行驶,违反规定的驾驶人也将被罚款200元、记3分。执法现场还对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政策、
年审年检及营运黄标车管理等相关规定进行了宣传。
据悉,除已经开展的第一阶段专项整治外,市环保、公安交警、交通等部门还将开展第二、第三阶段的黄标车专项整治行动。第二阶段专项整治将在11月12日-14日展开,范围为高埗、东城、万江、石龙、南城、中堂;第三阶段专项整治的时间是12月16日-18日,范围为常平、虎门、道滘、大朗、塘厦、长安。
据介绍,我市还将在明年开展第五阶段镇街中心区限行和第六阶段全市限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