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至年底国四标准车辆仍可落户东莞
来源:南方网 作者:佚名 日期:2015年06月26日 字体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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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3月份,广州开始启用国五标准,国4排放标准的车辆将无法落户。一时间,关于东莞地区国4标准车辆还能不能落户的问题引起人们关注。昨日,东莞市环保局通报称,即日起至年底,还可以落户。但12月31日起,东莞也将启用国五标准。
东莞市环保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为了让东莞的汽车销售商有个适应期,做好车辆切换,决定从即日起至12月30日作为过渡期。12月31日起,东莞境内销售、注册、转入的轻型车辆应符合国五标准规定。同时,在东莞销售、注册和转入的公交、环卫、邮政行业重型压燃式发动机汽车,应当符合国四排放标准;同时,停止销售、注册和转入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车辆。不符合本通告要求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予办理登记手续。
达到第五阶段国家机动车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车型目录,可登录广东省环境保护公众网(http://gdep.gov.cn)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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