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节期间 客运车辆不得突破票价上限
来源:东莞日报 作者:佚名 日期:2015年09月28日 字体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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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东莞市发改局召开2015年中秋、国庆客运票价告诫会。发改革局相关科室负责人和各客运企业、客运站场负责人共70余人参加会议。
会上告诫各客运企业、客运站场必须按有关政策、法规和我市相关规定做好客运票价的明码标价工作;并强调我市核心城区城巴、小巴、镇内公共汽车、跨镇公交等公共交通在2015年的中秋、国庆票价一律不得上浮,长途客运车辆不得突破上限票价,各客运企业要严格按核定的票价标准执行;严禁擅自提高票价或在标价外加收其他费用等价格违法行为。
陈志超副局长提出各汽车客运企业、汽车客运站回去后要马上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精神,并就全面开展2015年中秋、国庆客运票价监管工作讲强调了三点:一是明确经营者依法依规进行处理的必要性;二是要求相关企业加强对司乘人员的管理教育,齐抓共管消除价格违法的侥幸心理;三是对群众投诉、举报较多的客运企业及属下线路进行了点名,并强调市发改局将对中秋、国庆期间违规的企业从重、从严、从快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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