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车改革方案向社会征求意见已过一个半月,经过对意见建议的系统梳理,昨天,交通运输部发布了《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两个文件征求意见总体情况分析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全程参与专车改革方案制定的交通运输部相关专家表示,报告是对征求意见的综合分析,目前,交通部正根据意见进行方案修改,修改后还会继续向国务院报批,如果顺利通过批复,预计2016年1月1日就能实施。
改革方案正依意见修改
10月10日,交通运输部发布《关于深化改革进一步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并面向社会征求意见。截至11月9日24时,通过国务院法制办网站、交通运输部网站、电子邮件、信函、电话和座谈会等多种渠道,共收到社会公众反馈意见6457件。
京华时报记者注意到,《报告》中有关专车车辆标准、营运性质转变、驾驶员持证上岗等数据与11月10日发布的整月意见统计情况基本相同。交通运输部相关负责人表示,《报告》内容基于征求意见中的数据,重新进行了详细分析,“虽然很多数据与之前相同,但有关的观点分析和呈现更加详实。”
昨晚8点,全程参与专车改革方案制定的交通运输部相关专家向京华时报记者透露,目前交通部正组织专家根据意见统计情况进行修改,主要关注点包括:专车平台是否需要经县级交通主管部门审批、专车司机是否要跟平台签订劳动合同以及专车是否安装计价器等问题。上述专家表示,修改后方案会继续上报国务院审批,如果审批顺利预计2016年1月1日就能正式实施,如果要求继续修改,那么实施时间就会推迟。
双方签劳动合同争议大
《管理办法》提到,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者应当保证接入平台的驾驶员具有合法从业资格,与接入的驾驶员签订劳动合同。上述专家表示,从征求意见的情况看,多数人支持专车司机取得从业资格,但对于是否签订劳动合同的问题争议比较大。
根据统计情况,65条涉及劳动合同的意见中,45条(占70%)持反对意见。主要理由为,出租汽车经营者与驾驶员之间可能只是经济合作关系,不属于劳动关系。另外,签订劳动合同后,轻资产模式下的网约车平台企业的经营管理成本增加,改变了轻资产的互联网模式,与共享经济思维不符。
上述专家提到,目前,网络平台尝试与现有出租车企业合作,将巡游出租车转化为专车运营,这种情况下,车辆和司机仍属于出租车企业,那么让司机与网络平台再签订劳动合同可能不太合适。修改后,司机与网络平台还是要签订合同,但不一定是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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