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市环保局发布关于征求《调整第六阶段环保限行时间的通告》意见的公告。
公告称,为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加快黄标车淘汰,改善空气环境质量,东莞市定于2016年7月1日起调整《东莞市进一步扩大环保限行管理实施方案》中第六阶段环保限行时间,全市范围内全天24小时禁止未持有绿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汽车通行(过境高速公路除外)。
记者了解到,第六阶段环保限行已于去年12月1日实施。此前的限行政策规定,在第六阶段,东莞全天24小时禁止未持有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汽车在市内通行;全天24小时禁止未持有绿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汽车在东莞大道、体育路、胜和路和石竹路通行;每天8时~20时禁止未持有绿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汽车在东莞通行。
此次市环保部门调整环保限行时间,无疑将更大范围、更大力度地对黄标车、无标车实施限行。
有建议,尽管提!
市环保局称,社会公众及有关单位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对通告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 邮箱:hbjcqs@sina.com
■ 电话:23391068
■ 信函地址:东莞市南城区体育路15号市环保局车气所;邮政编码:523009。
■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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