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市区内货运机动车通行管理政策进行了临时调整,大幅放宽了货车通行城区的限制。哈尔滨市做出调整的目的在于方便物流运输,保证防控疫情期间群众生活生产物资需求,安全高效的推动复产复工。
一、对《关于调整市区货运机动车通行措施的通告》(哈公交规【2018】12号)中第一条第一款、第三款、第四款的规定暂停执行,允许货运车辆非交通高峰时段在市区道路通行。
二、前款措施为疫情防控期间的临时措施,与道路现状禁货标志内容不一致之处,以本通告规定为准。
三、通行范围指哈市建成区内道路,其他县(市)结合当地情况自行制定通行规定。
四、货运机动车上路行驶期间,须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坚决杜绝超载、超速、疲劳驾驶、闯红灯、乱停乱放等交通违法行为,确保道路交通安全。
五、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结束时间将根据哈市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告。
当下正处于复工复产的特殊时期,在落实好安全防护措施的基础上,确保人和物运输的畅通是非常重要的。哈尔滨市此次调整货车限行规则符合疫情特殊时期的需要,有助于各企业和人员复产复工,其中包含皮卡在内的货车车辆除高峰时段外不限行,此举有利于优化调整防疫期间物流运输需求,促进运输行业恢复发展,为市民出行和企业工作开展提供了政策上的便利。
除哈尔滨外,兰州,深圳、成都、大连、乌鲁木齐、山东全省、河北沧州等多地放宽了货车进城限制,其他多个地区根据各自情况采取措施延长了货车进城时间。此次多个城市放宽货车进城限制可以协调疫情期间的物流需求,保障复产复工活动正常展开,为恢复经济提供物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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