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国外一些成熟的汽车回收经验来看,主要有两方面回收途径,一方面是由厂家负责回收,即“谁生产谁回收”,另一方面是由专门的汽车拆解公司来进行回收。此外,不少发达国家均有严格的法律来对汽车回收进行监管。
德国汽车回收率接近100%
欧盟国家多倾向于第一种回收途径,即谁生产谁回收。同时,欧盟的指令规定,汽车制造厂商在欧盟国家上市新车时必须出具证明,证明其投入市场的新款汽车的材料回收率至少要占重量的85%,可利用率至少为95%,才能获得市场准入许可证。有数据表明,德国汽车回收率已接近100%,大部分欧盟国家报废汽车的再利用率也已达到95%。
美国有1.2万汽车拆解厂
美国多依靠独立经营或与汽车整车厂联合经营的报废汽车拆解厂来进行机械化操作。据统计,目前全美共有1.2万多家报废汽车拆解企业、2万家零部件再制造企业和200家拆后报废汽车粉碎企业。
日本车厂设立专门回收部门
日本的《汽车回收利用法》规定,汽车生产厂家有义务承担汽车粉碎残渣(ASR)、气囊类、氟利昂类等三类指定零部件的回收、利用及合理处理的工作。为此,丰田、本田等日本汽车厂商都设有专门的部门来负责此项工作。
例如丰田,他们向相关公司进行了汽车粉碎残渣(ASR)的业务委托,同时还委托汽车行业共同成立的中间法人——汽车资源再生合作机构对气囊类和氟利昂类废品进行处理,2007年度总共回收汽车粉碎残渣ASR 96万辆,总重量20万吨,其中15万吨实现了资源再生;气囊类回收汽车25万辆(62万个),回收再生率为94%,高于85%的法定标准。
本田在其前不久公布的2008年度环保报告中指出,2007年本田汽车循环再利用汽车ASR再利用率达到了77.8%。
日产在前不久公布的2007财年年报指出,2007年度,日产回收汽车粉碎残渣97195.7吨,再利用率高达72%,已超越日本相关法律预计在2015年达到70%的目标。根据日产2010绿色计划,日产汽车将努力实现报废车辆材料回收再利用率达到100%。
(本文来源:人民网-市场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