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反垄断法》的实施,汽车行业对于改变现有汽车销售模式的愿望也在逐渐增强。无论是经销商还是消费者,都期望在一个更公平的环境下享受汽车带来的改变。但《反垄断法》的实施仅仅有法律条款还远远不够,仍需要很多的实施细则、具体的操作指南来配合实施。
在欧洲,《反垄断法》被称之为“竞争法”,与之配套的细则和指南有数百条之多。
中国汽车业的迅速改变只是六七年的时间,一些约定俗成的做法,例如统一销售价格、统一零配件服务价格等都已成为汽车生产企业和经销商默认的潜规则。一朝真的要改变,确实需要时间以及具体的法律法规来协助完成。
而从几天来各方面的反馈声音来看,汽车厂商对于《反垄断法》的影响尚在分析和感受中。而三家主动响应的合资公司则表现出了充分的信心。笔者以为,既然《反垄断法》已开始实施,改变势在必行。对汽车企业而言,本着对消费者负责,对经销商负责的态度,积极研究并依据新政修订企业规则当为最佳的应对措施。 (本文来源:北京晨报 作者:沈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