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多车主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不得不耗时耗力与商家和厂家“苦斗”。很多消费者认为,如果没有明确汽车责任权责,他们的权益就很难得到保障。居住在文华路的车主卢先生表示,企业对产品质量、对消费者负责应该是自始至终的。
据悉,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障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对各类商品的质量以及质量责任虽然都有明确规定,但由于这两部法规具体条文没有进行细化,因质量或消费纠纷引发的问题很难解决。佛山法律界人士也认为,在现有法规之上,自行对产品质量作出承诺,需要以成本为代价。销售作为一种市场行为,多数商家不会自觉履行超过法规之上的义务。因此呼吁尽快出台相关汽车法规对消费者权益进行细化。而汽车产品的普遍性和使用的复杂性等,单独出台汽车“三包”,才能有效快速地解决当前的汽车质量纠纷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