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去年底签了购车合同、交了2万元订金,可经销商承诺的交车日期却一推再推,退车又不退订金,都怪我签合同时太大意。 ”如今,马先生谈起那份购车合同,仍追悔莫及,痛心不已。其实,类似马先生草草签订购车合同导致权益受损的情况早已屡见不鲜。
根据中国消费者协会统计,近几年,中消协受理的汽车消费投诉量占当年投诉总量的比例正逐年大幅增加。
购车合同是保证经销商与消费者双方权益的一个依据。然而记者在采访中发现,我国由于仍没有统一、规范的格式合同,目前的购车合同绝大多数是由经销商单方面制定的,保护的只是经销商自己的权益。购车合同“千人千面”,很不规范,不同品牌经销商所提供的购车合同各不相同,即使同一品牌不同经销商的合同文本也有所差异,有些合同除了客户信息外,关于车型、交车时间等只是三言两语,既不说清责任,也没有违约责任条款。
为了防止类似马先生事件再次发生,更好保护消费者权益,业内人士和有关律师提醒消费者在签订购车合同时,需注意几点。
车辆信息务必写详细。明确约定汽车的品牌、汽车标识号码、发动机号码、汽车代码(车架号)等汽车本身应有的要素,尤其是汽车代码与汽车标识号码同时写明,防止汽车经销商掉包;车辆主要配置、颜色(具体到座椅颜色)、手排还是自排以及随车交付的文件等;价款,应列明车辆交易的总价款(裸车价或是包牌价),付款方式和期限。
重视被经销商“忽略”的细节。消费者签约时要特别注意体现经销商合同责任的细节,如交车方式、地点、时间;保养、维修等售后服务(经销商应承担何种义务);免费保养以时间计,还是以里程计;交车时间违约后,双方责任是否对等。
违约责任要明确。购车合同中要特别注意明确违约责任,要约定解决的方式,合同的管辖地。如明确经销商延期交付车辆,应该赔付多少违约金还是退车等。
名称必须保持一致。确认销售方的盖章名称与购车合同、发票上的名称三者必须保持一致。如果出现不一致,即使诉讼由于诉讼主体不明,对消费者而言非常不利。如买进口车,由于存在多级代理的形式,在没有弄清合同主体的情况下,购车人的权益很难保护。
退车条款与“三包”条款衔接。许多汽车经销商在汽车出现质量问题时,即使在不能维修好的条件下,也拒绝退车。在签订购车合同时,应当写明如果该车是缺陷汽车产品,汽车制造商(包括进口商)有修理、更换、收回等义务。
选择实力、信誉好的经销商。因为经销商的诚信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在买车时不要忘记询问或查看经销商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并注意经营场地与登记场地是否一致,防止遭遇商业欺诈,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此外,如果经销商提供的合同不太规范,消费者也可以就未尽事宜与经销商签订补充协议。同时,消费者要注意“订金”与“定金”之间的差别。
(本文来源:太平洋汽车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