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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拥堵费 公务车可能最尴尬

来源:京华时报 作者:佚名 日期:2010年12月17日 字体大小:【
    拥堵费择机实施。“择机”二字令人浮想联翩,表面上看起来,何时收取拥堵费尚是悬疑,但在不少地方迷信“收费式”治堵的现实语境中,收取拥堵费并不遥远,大有“山雨欲来风满楼”的态势。 

  收取拥堵费能否缓堵,暂且不表,如何收取,却不能不提。众所周知,北京市公务用车达到了70余万辆,占北京市机动车总量的17.5%,而且基本集中在市区。既然要收取拥堵费,是“公私分明”还是一视同仁?

  若是“公私分明”,即只收取私家车不收取公车,这就是制造不公,会引发民怨沸反盈天。民众就会发问,公车凭什么高人一等,凌驾于私车之上?不少公车本来就是特权符号,在缴纳税费上再人为分等级,就更加难以使人服膺,必然加重普通车主的被剥夺感和不公平感。

  如果也向公车收取拥堵费,问题又接踵而至,谁来买单?我国公车耗费惊人,是人所皆知的事。新华社的《半月谈》杂志曾披露,一辆公务车每年的运行成本(含司机工资、福利),再加上车辆的保养维修、汽油费用等,合计起来大概在20万元以上。养车的费用谁掏?自然是政府,也就是纳税人的钱。一旦收取拥堵费,势必同样由公共财政买单。在这种情形中,收取再多拥堵费,公仆们也不会心疼。

  有个细节不能不提,与一般私车相比,公车多集中在市区,最关键的是,其使用率高。河南省政协委员张景林调查发现:有的公车一年就更换40多个轮胎,换胎多说明存有腐败,也说明公车跑路多。据了解,北京市行驶的公车一方面使用率高,另一方面集中于市区,一旦收取拥堵费,公车所承担的拥堵费相应来说就会很多,如果由纳税人买单,这同样不公平。

  收也不是,不收也不是,仿佛陷公车于进退失据之中。难道此题无解?答案当然是否定的,笔者认为不妨从两方面入手,一是大力裁减公车。我国公车之多备受诟病,裁减公车方能取信于民。二是让使用公车的官员们买单。我国公车使用存有“三三制”现象——公务使用占1/3,领导私用占1/3,司机私用占1/3。很显然,让官员自己掏钱买单才能减少公车乱用、滥用。

  PK台

  经济手段引导出行

  ☆赵杰(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交通所所长)

  日前,负责编撰北京交通“十二五”规划的北京交通发展研究中心请来5位国务院参事,为本市交通未来发展出谋划策。石定寰参事以瑞典的斯德哥尔摩市为例,早高峰期间征收进城拥堵费后,交通情况明显好转。“此前这一提议也经过激烈讨论,但考虑到更多人的出行便利,最终得以实施”。他认为,收取交通拥堵费可以直接减少小汽车进入中心区的数量,效果显著。

  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交通所所长赵杰认为,对进入城市中心区的机动车收取拥堵费在国际上已有成功经验,这是体现社会公平、资源合理使用的有效措施。目前本市城区土地资源稀缺,小汽车的行驶和停放占用了大量的公共空间,却不需要支付与土地价值对等的使用费。对小汽车征收交通拥堵费,本质上是一种交通需求管理的经济手段,可以引导车主避开出行高峰,缓解拥堵时段的道路状况。

  万不得已才能采用

  ☆段里仁(市交管局原副局长)

  长安大学教授、博 要采用“限”的措施,如导,北京市交管局原副 拥堵费等。即使交通拥局长段里仁表示,解决 堵到必须采用拥堵费的北京交通拥堵问题,在 程度,该措施也不应长“建”和“管”两大方面做 期推行,只能是暂时采文章,还是很有潜力可 用,目的在于为公共交挖的,不到万不得已不 通发展赢得时间。

  话题·洋为中用

  国外经验值得借鉴

  ☆王江燕(交通专家)

  王江燕表示,征收拥堵费在国外早有实践和经验,值得北京借鉴。目前实行较好的有英国伦敦和新加坡,两者具体操作方式不同。伦敦划定特定区域,在白天固定时间征收拥堵费。新加坡则采用动态机制,根据实时的交通拥堵状况,划定不同的征收区域,并采用不同的费率。就北京征收拥堵费而言,无论采用伦敦模式或是新加坡模式,都应经过前期很多调研,结合北京特点,制定适合的征收范围和费率标准。 
[责任编辑:sa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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