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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价交通拯救费是怎样炼成的

来源:南方日报 作者:佚名 日期:2011年02月25日 字体大小:【

    至此,我们终于搞清楚了这个“天价交通拯救费”产生过程。原因有二,其一,物价局的模糊规定为其提供了可操作空间,其二,交通部门缺乏监督,因此可以暗箱操作。我们没有证据证明交通部门与交通救援公司相互勾结并从天价收费中获得好处,但可以肯定的是,交通部门违背了相关行政规定。

    处置一起车祸,花都区北兴新城汽车运输服务部竟然开出了6万元的天价费用,严重高出市场价格,不仅让普通人愤慨,连交通拯救业内都普遍表示难以理解。事情的结果看上去简单明白,但实际情况却相当复杂,涉及到物价、交通部门以及数个企业,问题到底出在哪个环节,仅仅是其中一个部门的责任还是几个部门的漏洞叠加导致最后的结果?本报记者经过暗访、调查,连续跟踪三天,终于基本搞清楚了事情的来龙去脉。

    根据规定,公路上出现违章车辆需要拖吊时,交警会通知交通拯救公司到场,这类拖吊属于“行政执法行为”。依照规定,拯救公司不得向车主索要费用,拯救公司出动车辆、人员的费用由政府给予补贴,但与“违章车辆拖吊”不同,一般非违章导致的交通事故后的车辆救援属经营性业务,可向车主收费,这类车辆救援属于交通部门的“高速公路车辆救援业务”,由交通部门招标,由中标的拯救公司负责救援。救援的费用则分为两种,一种是车辆在路内的情况,这类情况,物价局对于收费标准有明确规定,一种是车辆在路外,这类情况的交通拯救物价局没有划定收费上限,起吊费用应由车主与拯救队双方协商议定。

    以上规定看上去非常完满,但其实藏有几个隐秘漏洞,天价拯救费正是这一个个漏洞同时被人利用的结果。首先,物价局对路外拯救收费没有划定收费上限是一个重要漏洞,物价局认为之所以如此,是因为“路外作业”情况比较复杂,作业环境可能是农田、沙滩甚至是悬崖,起吊难度难以界定,只能由双方协商议定。

 

    注意,物价局的用词是“双方协商”,车主可以拒绝。但是实际情况中,协商的双方地位并不对等,因为拯救公司可以随意开高价,车主在交通事故后有可能受伤,也有可能情绪处于失控状态,甚至可能没有反应能力,而交通部门则可能以交通事故影响高速公路运行为由不断给车主施加压力,由于拯救公司与交通部门长期打交道,双方极有可能形成同盟,如此一来,协商的价格往往就高于市场价格,这一点很多在高速公路上有过抛锚经历的朋友都表示最终收费会高于市场价格,但一般只要不高出太多,大家急着赶路也不会太计较。我们说拯救公司与交通部门可能形成同盟并没有实据,只是猜测有这样的可能,这个可能正是因为物价局的规定有漏洞,物价局如果有明确的规定,或者没有规定但有收费上限,情况可能就没有那么糟糕。

    但漏洞不止一个,如果没有第二个漏洞就不至于最终出来的价格会这么离谱。根据本报记者的调查,实际拯救的公司并非参加交通部门投标并最终中标的“救援公司”,他们声称自己是从原本负责该路段的救援业务的公司承包的业务,但原本负责该路段救援业务的公司则告诉记者他们与实际拯救的公司毫无关联,公司不曾把拖吊车业务转包给他人,记者同时调查到实际拯救的公司并不具有拯救的资质。问题出在哪里,这两家公司的扯皮谁也搞不清,但问题的根子出在交通部门,是交通部门让一个并非中标的且并不具有拯救资质的公司去实施拯救,这个公司为什么能去呢?这就只能质询交通部门了。

    至此,我们终于搞清楚了这个“天价交通拯救费”产生过程。原因有二,其一,物价局的模糊规定为其提供了可操作空间,其二,交通部门缺乏监督,因此可以暗箱操作。我们没有证据证明交通部门与交通救援公司相互勾结并从天价收费中获得好处,但可以肯定的是,交通部门违背了相关行政规定。相信交通部门这么干已经不是一次两次了,社会公众对其中猫腻也早就心知肚明,只是因为如此离奇的天价交通拯救费,才最终被曝光。

[责任编辑:sa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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