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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烟查醉驾不必急于“看空”

来源:华西都市报 作者:佚名 日期:2011年05月03日 字体大小:【
 “湖北室内公共场所禁烟首日:有令难行禁烟遇尴尬”、“重庆市医疗机构全面禁烟第1天,他们手中的烟还没掐”、“‘五一’起公共场所全面禁烟,八成市民‘不感冒’”……这是5月2日很多新闻报道的标题,都指向了5月1日“公共场所禁烟”这道新令,如此结果——“果然”。 

  法律法规很难落实,法不责众嘛——不能否认,这是很多人对于“公共场所禁烟”的“预期”。即便同日实施的“醉酒驾车入刑”,也颇有人不够看好。醉驾入刑,管用吗?那些敢酒后开车的哪个没点“能量”,只要没把人撞了,还真能把人家“送进去”判刑?于是媒体上一边展示着各地“以身试法第一人”,深圳抓了谁,温州抓了谁……另一边也在发问,按这么高频的抓法,能都判刑吗? 

  这当然是一种监督,但当这些信息集中展示的时候,似乎也应该提个醒:对于这些新法新规的效果,似乎不必急于“看空”;警醒相关部门注重执法环境和有序推进很有必要,但大家不能以诸如“果然落实不佳”之类的现实,作为替自身开脱的理由。道理很简单,大家都“看空”的话,它就真可能落“空”了。 

  我们希望法律法规一朝颁布实施,便成为谁也不敢触碰的“带电高压线”。但改变某些顽固的社会习惯,显然只能是徐徐图之的路径,这是一个倒逼的过程。这个时候不要忘了,法律法规还有一个很重要的作用,就是引导一种规则,在群体中传播一种共识观念。回过头看这些年走过的路,自从公安部门查酒驾开始,自动不喝酒的司机就多了,劝开车人喝酒的人就少了,昔日只要自己说“没醉”大家就看着他开车扬长而去的现象大大减少。控烟也一样,大家都抱怨“控不好”,但回过头看,医院、公交等很多公共场所这些年改善非常大,数年前满大街“烟屁股”的场景也很少见了。 

  所以对于禁烟禁酒驾的事儿,应该少说一点“不可能论”。彻底改善现状还需时日,但我们乐见这种共识的氛围,也需要这种共识来先改变大家的头脑,再改变更多人的行动。诚然,5月1日之后,餐馆里还会有人吞云吐雾,但我们相信斜视、藐视他的眼神会多一些,甚至起身阻止的也会多一些。诚然,5月1日之后,马路上还会有人酒后狂飙,但我们相信,他们付出的代价也会多一些,敢于给他们撑伞的人已经大大减少。 

  任何法律法规,都需要一个过程。这么说不是为执法不力者开脱,而是想为有公德心的同道们打气。诚然,很多公共场所只能先从张贴禁烟标志做起,从分隔出无烟区和吸烟区做起;诚然,很多查酒驾的也只能选择性抽查,但我们相信,只要是在努力,一定是在塑造更好的文化。胡适说:不怕他真理无穷,进一寸有一寸的欢喜。同样的道理,不怕有人烟酒无忌,改一个有一个的意义。重要的是,我们能不能先管住自己,放弃“法不责众”的念头,改变我们在烟酒问题上的“随欲”。 

  法律法规落实的过程,实际上是以“社会心理的重塑”作为先导,祛除所谓“烟酒文化”糟粕的过程。只要执法者逐条落实,勤勤督导,执法的拳头挥舞起来不是虚晃一枪,而是持续地“刀下见菜”;只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相信民众没有理由把“控烟”“禁酒驾”之类规定视为儿戏,只会增加更多的敬畏。而这些敬畏汇总起来,就是新的“主流文化”。所以,在新的法律法规遭遇阻碍之际,我们需要通过监督逼它前行,更需要建立不要过于“看空”“看笑话”的共识。“看多”的多一点,正向的力量就会多一点。

[责任编辑:sa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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