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汽车召回比例远远低于成熟国家汽车市场,这难道是因为我国生产的汽车质量更好吗?答案当然是否定的。当美国几乎每天都有召回的时候,同款进口车型在国内却若无其事地继续在路上开着;当合资品牌开始召回部分问题车辆的时候,自主品牌却在2010年一整年仅有一次召回!只有奇瑞召回过3200辆瑞麒X1,而当年自主品牌乘用车销量为627.30万辆,召回汽车所占比例更是可以忽略不计,这算什么水平?
很多车企不愿意实施召回有三个原因:一是召回成本过高,通常汽车企业要自行承担所有零部件和工人工时成本。二是有些厂家可能担心召回影响品牌形象。最后,我国侵权责任法以及惩罚性赔偿金制度还很不完善,造成车企侵权违规成本极低。在召回或将面临上亿元费用,而违规不召回仅有最高三万元罚单的现实下,车企的主动召回意愿可想而知。
召回并不可怕 隐形不如公开 作为现代高级复杂运输工具,汽车由上万个零部件组成,任何设计或制造上的缺陷都有可能埋下一定的安全隐患。当人们在享受汽车带来的便捷生活的同时,高故障率也是在所难免。由此产生的召回,体现的是汽车厂商的一种社会责任感:公开召回既可以消除车主的疑虑,又能让即将选择该厂汽车产品的消费者确信其品质。反之,遮遮掩掩只能让消费者反感,以及心生疑虑,有损汽车厂家的品牌形象。
业内人士认为,这种该召回不召回的情况,属于隐瞒缺陷,而对于隐瞒质量缺陷的汽车制造商,按照我国的《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最高罚款仅为3万元。实际上,过轻的惩罚力度,并不能对厂商起到有效的惩诫作用。不过,这种状况将有所改变,按照国家质检总局发布的《汽车产品召回监督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生产者故意隐瞒汽车产品缺陷,或未采取召回措施等多种行为,将处以产品货值金额2%以上50%以下的罚款。这种力度的惩戒,汽车厂家瞒报质量缺陷将背上巨额罚单甚至破产,瞒报的成本可能远高于美国。以售价15万元/辆、共计需召回10万辆轿车计算,瞒报代价将介乎3万-75亿元,而美国迄今为止最重的一起罚款为1600万美元。
随着越来越多的汽车产品进入居民家庭,如何保障汽车安全和质量,实行更严格的汽车召回制度,使消费者能切实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这是中国汽车界必须要面对和解决的问题。召回并不是质量不好的代名词,而是负责任的体现,从另一方面来看,今后车企的产品缺陷将越来越难以隐瞒,召回将成为常态。毫无约束力的法规就是对犯罪的纵容,当下中国的汽车召回,没有数据跟踪,实际上也没有有效的惩罚,基本只能靠厂商自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