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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车辆税费尚未减负 汽车排污费宜缓征

来源:羊城晚报 作者:佚名 日期:2012年09月19日 字体大小:【
    最近,一则征收汽车排污费的消息引发了广大车主的担忧。根据国研中心资源与环境研究所副所长李佐军的说法,政府正在酝酿对汽车征收排污费,目前已在论证阶段,预计会在十八大后实施。第一步可能先以“北上广深”等一线城市作为试点,逐步推广全国。

    汽车排污费该不该征?从理论和实际来看,都应征收。环境污染已成为我们挥之不去的噩梦,而在各种污染中,汽车的尾气污染又十分严重,尤其对“北上广深”等大城市而言,汽车不仅造成交通拥堵,其排放的尾气也是导致PM2.5和空气恶化的重要因素。如果能够动用经济手段,减少汽车的拥有和使用,并用征收来的费用治理尾气污染,解决城市拥堵问题,顺便用于加快推广新能源汽车的普及,当然是多赢之举。

    尽管征收汽车排污费客观上有其必要性,但如果不做各种准备和论证就匆忙开征,撇开其可能打击中国的汽车产业,不利经济复苏不谈,这样的征收实有掠夺民众财富之嫌。尤其是将“北上广深”等一线城市作为先行试点城市,更应该慎重。因为在上述城市,广大车主已经为城市的拥堵和尾气污染付出了限行、限购的权利代价,再对他们开征汽车排污费,是否合理,值得商榷。

    要征收汽车排污费,必须先解决几个问题。

    首先,必须召开听证会,听取民众尤其是私家车主对排污费的意见和建议。一项税收的设置和出台,从程序合法性来说,是要经过全民及其代表———人大同意并批准的。虽然排污费是一项费而非税,也不能逃避民众尤其是利益受损者———车主的监督。现在很多普通家庭都拥有汽车,换言之,征收汽车排污费涉及的人数众多,作为一项公共政策,政府理应听取他们的意见。

    其次,需要处理好对不同人群产生的公平问题。例如,按排量征收和按道路使用状况征收对不同车主的影响就不一样。前者一刀切显然没有后者更公平。因为每个人车辆的使用时间和路程都不同,对城市拥堵和大气污染的影响也不同。另外,对富人和工薪车主而言,其影响也不一样。富人即使开豪车,也可能不在乎每年几万元的排污费,但对普通工薪车主而言,即使排污费只有几千元,也会增加负担。至于政府公务用车,不论增加多少排污费,也不大可能减少用车行为,而这多缴的排污费,是要用财政来支付的,这不但于私家车主乃至对广大纳税人而言,都不合理。

    再次,在征收排污费的同时,需要削减过重的汽车税费,这样才能体现排污费的正当性。目前,我国各种名目的汽车税费已占车价的40%—144%,一辆车在购买、保有和使用三个阶段,不仅有增值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还有几十种五花八门的税费。尤其是,在税率最高的税种中,如车辆购置税的主要征收对象从国有企事业单位转向了普通民众,私人消费者还要完全承担税率高达17%的增值税,但一些公司则可将其作为进项税抵扣,这也不公平。税费繁多的结果,就是加重了民众的负担。所以,汽车排污费的征收前提,是将已有的税费削减到一个合理的水平。

    最后,收费须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汽车排污费的直接目的是治理汽车尾气,必须保证用其所用,真正起到治污、治堵的作用,防止其重蹈车辆购置费的覆辙。后者于1985年开征时,目的是筹集公路建设资金。但当中国建成了世界最长、最贵的收费公路后,购置费并未取消,反而变身购置税继续征收,汽车排污费应该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假如有关部门征收汽车排污费的目的是为了填补政府的财政窟窿,人们就有理由怀疑其开征用意。

    所以,在上述问题没有很好地研究论证并做好相应的预案前,征收汽车排污费最好缓一缓。
[责任编辑:sa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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