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市场应该如何处理“柠檬车”
来源:北京商报 作者:佚名 日期:2013年01月15日 字体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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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联邦和各州都有专门维护汽车消费者权益的法律,就是汽车保用法,汽车保用法又被称为“柠檬法”(Lemonlaw),因为Lemon在美国俚语中还有一个意思是“瑕疵品或无价值的东西”。“汽车保用法最重要的一点,就是瑕疵汽车在一定次数的修理中没有修好,那么消费者就可以把车退回厂家。
柠檬法给消费者提供了三条维权途径:非正式争端解决机制、仲裁和诉讼。
只要符合柠檬法的条件,用户不必上法庭,只要将历次的汽车修理收据寄给各州下属的消费者协会,就可以根据要求换车或退款,而不必花费时间和费用。因此,为了得到柠檬法的保护,车主每次送车到经销商的修理部维修时,都要将修理单据妥为保管,并记下送修日期和取车日期。
另外,消费者还可以通过仲裁调解,如果仲裁败诉,仍可以上法庭起诉,一旦上报到商务部,商务部会对汽车产品问题进行严格调查和处罚。
瑕疵车在被退回后,厂家可以进行修理,再拿到市场上去销售,但必须在车窗上贴有“Lemon”字样,日本、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国也有类似的要求。柠檬法同时规定,出售“柠檬车”须提供至少一年的保用,而且买“柠檬车”的消费者依然受柠檬法的保障。这种车的价格比新车要便宜,但多数美国人要么去买新车、要么去买更加便宜的二手车,因此“柠檬车”比较难处理。
据报道,在美国,每年产生的“柠檬车”约有10万辆,大约是新车销量的1%,这些瑕疵车经过修理翻新后,95%会拿到市场上出售。
经历了9年讨论之后,我国有关部门对推进汽车三包似乎又有所动作,最近公布了汽车三包标准的征求意见稿。我们希望这件事在新的一年里进展能够快一些。
现在大家对汽车三包中的很多问题充满担忧,比如经销商不给退货怎么办?也有人提出“被消费者退回的车如何处理”这个问题,这在三包办法征求意见稿中没有写明,说明汽车三包办法也是一个“柠檬”。2002年,中国汽车市场上曾经出现过进口的“柠檬车”,这些车是通过没有获得许可证的经销商进口的。这说明“柠檬车”确实在国内市场上出现过,如果按美国的“柠檬车”生产比例推算,中国每年至少会有20万辆“柠檬车”。
这些车被收回后如何处理?处理不当就会产生新的问题,最终受害的还是消费者。特别是中国的二手车市场本来就存在信息不对称的问题,经营者缺乏诚信,消费者面临数不清的陷阱。
所以,建议三包办法对“柠檬车”的处理做出相应的规定,有关部门要建立“柠檬车”数据库,记录每一辆“柠檬车”的有关信息,并且允许消费者查询;“柠檬车”经过修理之后可以再次出售,但是必须标明是“退货”;消费者购买了“柠檬车”之后,其权益仍然受三包办法保护;如果隐瞒“柠檬车”信息,欺骗消费者,应该按欺诈处理。
[责任编辑:sa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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