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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三包规定出台 东莞经销商普遍压力大

来源:东莞时报 作者:佚名 日期:2013年01月16日 字体大小:【

    各方反应

    消费者: 准备买车族推迟购车计划 但又担心“三包”推涨车价

    得知汽车“三包”规定出台,新车刚到手的魏先生很是高兴,可仔细一看才知道,“三包”规定10月1日才开始实施,这就意味着魏先生的车还是不能享受“三包”规定。

    而对于正准备买车的尹先生来说,消息来得正及时。“如果再晚几天我就出手了,看来现在得再等几个月,等到三包规定实施后再买,到那时买得更放心。”

    记者随机采访十余位市民,大家都对“三包”规定的出台表示欢迎。至于近期会不会出手买车,绝大多数都称会在“三包”规定实施后再出手。

    但也有消费者担心,“三包”规定真正实施后,经销商的经营成本会上升,同时此前持观望态度的准消费者纷纷出手购车,需求增大,在这种情况下,车价会不会上涨?

    对此,东莞冠骏福特总经理叶永新认为,“三包”推涨车价的可能性微乎其微。他认为,在“三包”正式出台前,其实经销商和厂家已在按“三包”规定办事:“若车有质量或者维修问题,该修的修,修不好的肯定要通过厂家更换,如今经营者越来越重视服务和口碑,消费者的问题肯定得到妥善解决。”他坦言,就经手过的纠纷来看,需要更换、退货的产品极少,因此很难影响到整体的售价上涨。

    东莞华多利铃木广场总经理徐加林表示了同样的观点。在他看来,发动机、变速箱、悬架等重点部件的故障率不足千分之一,这点成本经营者也能消化,对车价不会有什么大的影响。

    经销商:

    普遍感觉“鸭梨山大”

    盼得到生产厂家支持

    经销商对汽车“三包”规定的出台,大都持欢迎态度。东莞锦众总经理陈炼就坦言,三包规定的出台和实施越早越好,“明确权责关系后,消费者知道找谁,经销商和厂家也都能确定如何去做,减少了沟通成本。”

    但三包采取“谁销售谁负责”的办法,却普遍受到经销商质疑。

    广物君豪总经理刘绍学认为,“谁销售谁负责”的规定,对经销商有失公平,“这等于将经销商推到了前台,给他们带来很大风险,因为经销商不生产产品,无法对产品质量负责,加上技术鉴定困难,经销商被推至风口浪尖。”

    比如,“三包”要求,“销售者应当自收到消费者书面要求更换、退货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逾期未答复或者未按本规定负责更换、退货的,视为故意拖延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绝。”10日内书面答复或更换,在经销商层面可能会存在很大困难,因为“经销商鉴定技术毕竟有限,超出了10日期限又要面临处罚”。

    所以,经销商希望厂家能够承担起产品质量的责任,建立有效的“三包”沟通机制,并给经销商以技术支持,双方共担“三包”责任。

    保修期与包修期 知多D

    厂商向消费者卖出商品时会承诺,一定时间内如果因质量问题导致故障,会免费维修和保养,这就是保修期。保修期内维修,不能收维修费,但可收零件成本费。

    包修期一般短于保修期,包修期内维修质量有问题商品,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哪些车可以三包

    汽车三包指的是包修、包换、包退。汽车三包针对的只是家用汽车产品,出租车、公用车、运营车均不享受三包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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