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严查校车交通违法
来源:东莞时报 作者:佚名 日期:2013年08月29日 字体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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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学在即,记者昨日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了解到,即日起至年底,交警部门将加强对校车的路查路检,严查校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交警部门还发出温馨提示,请广大家长教好孩子如何安全乘坐校车。
开展校车安全隐患大排查
日前,交警部门已经要求各镇街交警大队,联合辖区交通、安监、文教等职能部门,对全市范围内的校车进行安全隐患大排查。各镇街交警大队将组织警力,深入各校车单位,检查校车的安全技术性能、驾驶人资格、无牌无证、假牌假证、报废车辆等情况。
行动中,相关部门还将对校车的行车路线进行核查,对校车行驶线路中存在的交通隐患路段,及时落实相关部门进行整改。
在新学期开始前,各镇街交警大队还将联合各相关部门组织校车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向广大家长派发宣传单,告知孩子在乘坐校车过程中有哪些安全注意事项,同时组织相关人员为校车司机上一节交通安全课。
严查校车各类交通违法
根据交警部门的部署,即日起至年底,各镇街交警大队将切实加强校车的路查路检工作,严厉查处“黑校车”、校车标识不明、校车不按规定安装警示灯、校车超速、超载、超员、疲劳驾驶、随意停车上落客、随意越线掉头等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预防和减少校车道路交通事故。
交警部门提醒,广大市民发现校车交通违法的,可以拨打122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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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梅:校车问题率高达50%
日前,洪梅交警大队联合各职能部门对全镇范围内共16辆校车进行了安全隐患大排查。
排查中,工作人员对校车外观是否符合标准,座位数是否符合核载人数,是否有安全带,是否有警示灯、警示牌,警示设备是否正常使用,车辆转向灯是否正常使用,轮胎是否符合上路标准,是否有灭火器,灭火器能否正常使用等内容进行了仔细检查。
在检查过程中,共发现问题车辆8辆,问题率高达50%,主要问题有反光标识不够完善,灭火器没有及时更换,安全带不够牢固,警示灯不能全部显示等。
针对这些问题,洪梅交警大队对校车使用单位发出了《校车违规整改通知书》和处罚通知书,责令其在开学前及时整改,整改完成后到交警大队进行复检,复检合格才能投入使用。
请家长教好孩子如何安全乘坐校车
一、要乘坐手续齐全,车况良好的车辆;不乘坐超员的车辆。
二、不要坐在副驾驶位置上。司机旁边的副驾驶座位其实是最危险的地方,一旦发生意外很容易受到伤害。
三、在乘坐校车时,要坐在自己的位子上,系好安全带,不要乱跑。否则,遇到急刹车时有可能会摔倒甚至被甩出去。
四、乘车时不要将身体的任何部位伸出车外,否则容易被过往的车辆碰到。
五、不要在校车行驶过程中吃东西或喝饮料。以避免行车中的颠簸和急刹车而造成食物或饮料误入呼吸道导致窒息甚至死亡。
六、校车行驶过程中严禁打闹。校车在拐弯、刹车的情况下,惯性作用非常大,在车内打闹极易发生意外伤害。
七、一定要等司机把车停放在安全的地方,在老师安排下车时才可下车。
这些使用校车行为是违法的
一、在校车载有学生的情况下给车辆加油的,记2分,罚款200元。
二:驾驶人在驾驶校车前,不按规定给校车配备安全设备的,记2分,罚款3000元。
三:驾驶人不按规定对校车进行安全性能维护的,记2分,罚款3000元。
四:校车超载未达20%的,记6分,罚款500元;超载20%以上的,记12分,罚款2000元。
五: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而驾驶校车的,记12分,罚款3000元,并吊销驾驶证。
六:使用伪造校车标牌的,记12分,罚款5000元。
七:使用拼装、报废车接送学生的,罚款5000元,并吊销驾驶证。
社会车辆避让校车有规定
交警支队民警介绍,社会车辆在行驶过程中,不按规定避让校车的,记6分,罚款200元。
如何正确避让校车呢?交警支队民警介绍,校车在同方向只有一条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停靠,后方车辆应当停车等待,不得超越;校车在同方向有两条以上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停靠时,校车停靠车道后方和相邻机动车道上的机动车应当停车等待,其他机动车道上的机动车应当减速通过。同时,校车后方停车等待的机动车不得鸣喇叭或者使用灯光催促校车。
[责任编辑:sa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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