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物价局明确高速拖车收费 小车最高610元
来源:东莞时报 作者:佚名 日期:2014年05月22日 字体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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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上,车出现了故障或者事故求助拖车时,如何收费?近日,市物价局向市内各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及道路救援服务单位发出通知,明确高速公路救援服务收费有关问题。按照通知,高速公路救援中一到五类车10公里内拖车收费基价分别为360元、450元、540元、630元、720元(35吨以上为810元)。7座以下(含7座)客车,在高速公路上的故障车拖车费上限价为610元。
小车最高收610元
记者看到,高速公路拖车收费表中,按照车辆类型分为5种收费基价。拖车里程按被拖车辆起拖点至停放点距离计算,拖车服务收费包含基价和10公里以外加收两部分。同时,事故车辆和故障车辆的拖车收费也不相同。
当事故车辆拖车里程小于(或等于)10公里时,仅收取基价。当拖车里程大于10公里时,除收取基价外,拖车里程大于10公里且小于(或等于)35公里部分,按加收标准计费;拖车里程大于35公里部分,按规定加收标准的80%计费。
而故障车辆拖车里程小于(或等于)35公里时,计费规则与事故车辆相同。拖移至最近高速公路出口或服务区,拖车里程大于35公里部分不再计费,拖车总收费不得超过规定的上限价。当事人如选择拖移至其它停放地点,拖车里程大于35公里部分按规定的加收标准计费。比如,最常见的就是一类车为7座以下(含7座)客车、2吨(含2吨)以下货车,拖车服务收费基价为360元/车·公里,加收标准为10元/车·公里,拖车上限价为610元。
乱收费将实施行政处罚
物价部门提醒广大车主,对高速公路救援服务及收费有异议的,由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或其上级单位负责协调解决。
如对协调结果不满意,车主可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价格主管部门投诉。对于违反车辆救援服务有关规定的,各级交通运输部门应根据职责依法予以处理。
对于违反有关规定乱收费的,价格主管部门也会实施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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