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钩后遗症
年票年审脱钩 收缴率直线下降
低迷的年票收取率、沸沸扬扬的“不交年票就扣工资”谣言,或许可以看成是年票年审脱钩的后遗症。在此之前,东莞的年票收取率从没有如此低迷过。
货运老板蒋明亮是为年票年审脱钩振臂发声的车主之一。2006年,蒋明亮已拥有10辆货车,由于拒缴年票,货车年审成了难题。蒋明亮没有停留在口头抗议,而是选择法律途径,将东莞市交警支队告上法庭,要求取消年票与年审的挂钩。
发声获得胜利。2011年5月24日,东莞市第一法院一审判决蒋明亮败诉,但确认“对未缴年票费的车主履行告知义务,并非将缴交年票费作为车辆年审的前提条件”。在媒体持续报道该案两周后,东莞市政府八部门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取消年票与年审挂钩。
年票不跟年审挂钩,留给东莞政府部门一个大难题———如何把年票收上来?对东莞政府来说,在年票与年审脱钩后,一个更为窘迫的现状是,年票收缴率直线下降。2012年12月,东莞市交通局曾发布消息称,截至2012年11月13日,2012年度东莞路桥年票费征收率仅为49.86%,远低于此前每年征收率达85%以上的平均值。
处罚的依据
政府忧心无行政处罚 年票收缴不上来
对于此前没有缴纳年票的车主,东莞市交通局还可以进行行政处罚。带头起诉东莞市交警支队的蒋明亮曾被东莞市交通局开过10张罚单,为蒋明亮打官司的律师杨明明也被处罚过。
在东莞市交通局看来,当时其之所以敢对未缴年票者进行行政处罚,其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条第一项的规定,“对逃缴公路规费的,责令限期补缴;对情节严重的,还应处以相当所欠费款一至五倍的罚款”。但是这一条款在2011年7月1日失效,杨明明质疑东莞市交通局的处罚于法无据。
对此,在2011年8月18日该案开庭时,东莞市交通局工作人员回应,该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的是案涉车辆2007年至2010年的违法情况,当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均是有效的法律文件,根据法不溯及既往的原则,该局可以引为法律依据对这一期间的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在广东省内,除了深圳、汕尾外,其他19个地市都实行年票制。19个城市中,对于未缴年票的车主采取的措施跟东莞类似,此前都是行政处罚。南都记者发现,19市中,当地交通部门对未缴年票者多是使用“催缴”、“责令补缴”等字眼,没有多少强制措施。
由于处罚的法律条款失效,东莞市交通局在2011年7月1日之后,再也没有给未缴年票的车主开出过罚单。当时有政府工作人员表示,对于这个问题,政府部门十分头疼,担心没有行政处罚,年票收缴不上来。
新的追缴手段
对不缴年票者 向法院申请非诉执行
没有了强制征收手段,东莞的年票收入下降严重。2012年11月,在研究了一年多时间后,东莞交通部门亮出全新的追缴手段,即车主不缴年票,将直接向法院申请非诉执行。对东莞百万车主来说,“非诉执行”是个陌生的字样。据知情人透露,这是东莞官方在组织专家翻遍法律条款后给出的应对方式。
2012年11月,东莞市公路桥梁收费所以非诉行政执行方式申请强制执行路桥通行费。东莞第一法院经过审查后,对其中117宗进行立案,并开展了名为“通途”的集中执行行动。“这只是一次小规模试探动作,路桥收费所是想看看车主的反应。”杨明明说,路桥收费所主要目的不在于这次能够执行到多少钱,关键是起到震慑作用。
据官方通报,东莞第一法院的“通途”行动涉及东莞的17个镇区,执行案件79宗,执结案件68宗,执结率为86%。涉案标的73.78万元,执行到位金额60 .27万元,执行到位率为81.68%。其中自动履行案件32宗,自动履行金额18.46万元,扣押汽车一辆。
车主的对策
为躲避年票 货运公司移师深圳
相对私家车主来说,货运老板压力更大。上世纪末开始,卜先生便在东莞经营货运生意,至2012年卜先生旗下有货运车辆10多辆。“这些车如果都交年票,每年要5万、6万元。那时油价又很高,这样基本都要亏本经营。”卜先生说,除了经营上的压力,他也对东莞一刀切收取年票的方式非常不满,一直没有交年票。
在2012年11月东莞第一次集中追缴中,卜先生旗下的货车被法院纳入了首批强制执行的名单。“那一次我被强制缴了12万多元,是那次行动中最大的一笔。”卜先生说,由于年票费用实在太高,在被法院强制执行后,卜先生下定决心将公司迁到不用交年票的深圳。当年底,卜先生便在深圳注册了货运公司,把东莞的10多辆车能过户的就过户,不能过户就转卖。如今,卜先生的货运公司拥有将近40辆货车,大部分时间仍是在东莞做生意。
“这么多车按东莞的年票收费标准,一年起码要20万元,现在每年至少可以省下这笔开支。”回想起当初把公司迁到深圳的决定,卜先生称一点都不后悔,“东莞像我一样因为年票收费把公司迁到深圳的人有很多”。
虽然大多数进入执行程序的案件顺利得以执行,但整体上东莞的年票缴交率并没有显著提升。2013年4月,东莞开始新一轮年票追缴行动。官方通报称,截至2012年底,加上历年的欠费车次,共有约132万辆(次)车辆欠费,欠费总额14多亿元。
“非诉执行”震慑力
年票收取恢复到捆绑年审期间的水平
通过法院每次集中追缴的钱并不多,但对处于观望中的车主震慑力非常大。住在南城的车主李先生从蒋明亮的年票官司开始,一直非常关注年票的走向。跟蒋明亮一样,李先生也认为年票制并不合法也不合理,所以买车时就没有交过年票。
但在2013年4月这一次集中追缴后,李先生还是把拖欠了四年多的年票一次性缴清了。“从年审脱钩到行政处罚于法无据,我以为政府从此对不交年票的人再也没有办法。可是现在又开始通过法院执行,可见东莞政府要收年票的决心有多大。按照这一次官方的说法,如果不交年票要收滞纳金,还可能被法院罚款,车主怕是坚持不下去,只有认输了。”李先生如此解释自己态度的转变。
依靠“非诉执行”的震慑力,东莞的年票收取在2013年恢复到年票与年审捆绑期间的水平。据东莞市交通局披露,2011年东莞市交通局收取年票9 .63亿元,2012年下降到5.58亿元,2013年收取了9.24亿元。
虽然成效显著,但在一些法律专家看来,东莞官方经过一年多研究后给出的应对办法———“非诉执行”在法律程序上存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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