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8月和今年1月公布东莞终身禁驾人员名单后,昨日东莞交警第三次公布终身被禁驾的驾驶人名单(详见列表)。
据介绍,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1条规定: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东莞交警部门将持续向全社会公布被终身禁驾的人员名单,市民朋友如果在日常生活中发现终身禁驾的人员有违法驾车行为的,可以拨打122向交警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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