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地铁2号线即将于5月开通。日前,东莞市政府通过官网公布了一份《东莞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服务规范(征求意见稿)》(下称“意见稿“),详细拟定了东莞市地铁“行车服务”、“客运服务”、“票务服务”等要求,涵盖地铁运行时间、正点率、行车要求等多个方面。该意见稿适用于东莞市地铁系统、轻轨系统、单轨系统、市域快速轨道系统、自动导向轨道系统等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服务行为及其相关的管理活动。
首班发车时间不晚于6:30
“意见稿”拟定,运营单位应当确保城市轨道交通线路的全天运营时间不少于15小时,首班车始发站发车时间不晚于6:30,末班车始发站发车时间市区不早于22:00,郊区不早于21:00。如果遇到重大活动、节假日、恶劣天气、重大事由等,可根据要求和地面交通状况,适当调整运营时间。
对于市民关心的列车车次运行间隔和正点率的问题,意见稿提出,地铁开通1年内,全年列车正点率不低于98%;开通1~2年内,全年列车正点率不低于98.5%;开通2年以上,全年列车正点率不低于99%。据东莞市轨道公司介绍,列车运营间隔需报批市政府之后才能具体确定。
如遇突发情况可临时调整
虽然列车运行时间有了严格细致的规定,但也并非不可更改。意见稿指出,若是遇到节假日、线路改造、系统调试等重大事由时,运营单位在取得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意见后,可以对运营时间、运营间隔作临时调整,并应当提前5日向社会公告运营时间调整情况。若采取封闭车站、延长或缩短运营时间措施时,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并报告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
此外,如遇突发事件,在车站广播通知乘客退票的情况下,乘客可持票从专用通道出站,凭该有效车票在10日内到任意车站,要求运营单位按照当次购票金额进行退款或票卡信息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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