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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区发生轻微交通事故可就近快处快赔

来源:南方都市报 作者:佚名 日期:2016年06月16日 字体大小:【

    发生轻微交通事故,报保险还是不报?相信这是一个让很多车主纠结的事。不过,以后不用再纠结了,东莞交警支队联合保险协会打算在城区开展交通事故快处快赔试点工作,从6月21日起,符合条件的交通事故,可以就近前往快处快赔点一站式处理。

    据交警部门介绍,广大驾驶人不必担心开往快处快赔点不能报保险,保险协会会负责协调各保险公司相互配合、相互帮助,对快处快赔点出具的结果相互承认。当事人同意以快处快赔模式处理的,直接由“快处快赔服务点”工作人员进行处理,不再需要交警出具事故认定书;当事人不同意以快处快赔模式处理的,交由属地交警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进行处理。


    交警部门提醒,市民发生事故报警后,对于符合快处快赔条件的交通事故,交警会引导当事人前往快处快赔点进行处理,如果不前往快处快赔点的,交警部门到场后,会对其相应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同理,听从交警引导前往快处快赔点处理的,可免于交警部门的处罚。


    南都记者从交警支队了解到,试点期间,快处快赔点每天受理交通事故的时间为:星期一至五每天的7时30分至19时30分;周日14时至19时,周六和周日上午不受理。同时,由于五一、十一和春节等法定节假日(清明和重阳除外)要派人手到高速公路快处快赔点,城区道路交通事故不适宜快处快赔。


    4个服务点地址
    ●环城路寮步路段市汽车客运东站门口
    ●环城路东城路段台心医院急诊室门口
    ●东城东路东城交警大队事故中队办事大厅
    ●南城区市会展中心广场西门


    哪些交通事故可快处快赔
    (一)交通事故发生在莞城、东城、南城、寮步、万江大队辖区内的;
    (二)交通事故发生时间在7时30分至19时30分之间的(法定节假日、周六和周日上午除外);
    (三)交通事故各方当事人对事故事实、成因、责任均无异议的;
    (四)交通事故中“车能动、人无伤”且单方财产损失不超过5000元的;
    (五)交通事故责任方车辆均已投保的(车辆投保地域不限)。


    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快处快赔
    ●交警或交通拯救人员已经在场,事故车辆可以移动且事故适用快处快赔的,要迅速拍好现场相片,由交警或交通拯救人员及时指引或引导事故车辆到就近的快处快赔点处理。


    ●交警或交通拯救人员不在事故现场,但事故各方车辆均可自行移动且事故适用快处快赔的,由当事人报警并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自行拍摄事故现场照片,根据指引前往就近的快处快赔点进行处理。


    ●交通事故车辆不能移动的,各方当事人在做好现场安全防护、人员转移至安全地方后再报警等候,待交警到场把涉案车辆转移至辖区交警大队事故停车场或附近的“快处快赔服务点”后再进行处理。


    ●支队指挥中心、上述五个大队及各保险公司在接到当事人报案后,发现适用快处快赔且事故车辆可以移动的,可以直接指引当事人自行对事故现场进行拍照后到就近的快处快赔点进行处理。


    ●固定证据后,经事故各方当事人协商同意的,事故各方当事人也可以约定于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共同驾车前往任一快处快赔服务点处理。

[责任编辑:sa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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