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汽车新政陆续出台,是历年来比较频繁的一年。在这些汽车新政中,既有关系到汽车进出口的、汽车产销的,也有关系到车主们的生活和出行的。每个新政的出台,都在业界引起热烈的反响。
境外驾照可在国内通用 实施时间:1月1日 公安部发布的《临时入境机动车和驾驶人管理规定》,为生活在国内的,持有境外驾驶证的人员带来了方便。
他们无需经过考试,只要接受适当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学习,领取临时机动车驾驶许可证,即可在中国境内临时驾驶机动车。
点评:新规方便了外国人在中国的出行。
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办法 实施时间:1月1日 商务部、国家发改委、工商总局联合发布的《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办法》规定,从事汽车品牌销售必须先取得汽车生产企业或经其授权的汽车总经销商授权,获得授权的经销商才能到工商部门备案。未获授权的汽车经销商今后将无法开具销售发票。
点评:在品牌销售政策实施后,厂家对经销商的控制将更为严格,部分经销商甚至被强势厂家淘汰出局。
原油成品油经营权开放 实施时间:1月1日 商务部发布的《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和《原油市场管理办法》,宣布自1月1日起开放中国原油、成品油批发经营权。上述两个办法实施后,允许具备条件的企业在中国从事原油、成品油批发经营。
点评:这是我国原油和成品油市场第一次对民营企业、外企全面开放,既有利于接轨国际市场,也有利于打破行业垄断,为百姓带来实惠。
汽车出口需要许可证 实施时间:3月1日 这是我国首次开始对汽车出口实施许可证制度。该制度实施后,国内700多家出口汽车企业获得了许可资格,但同时被剥夺出口资格的企业也超过了700家,占了去年出口企业总量的二分之一。
点评:这一制度的实施虽然在业界产生了很大的反响,但是大部分业内人士都表示,制度实施后,国内出口的汽车产品质量必将得到大幅提升,并且出口市场也将保持快速增长的局面。从现在统计到的汽车出口状况看,效果确实如此。
报废车牌号可继续使用 实施时间:7月1日 这一规定来自公安部正式公布的《服务群众十六项措施》。该措施规定,机动车报废后,机动车所有人可以按规定在原机动车报废6个月内,通过申请手续,继续在新车上使用原车牌号码。超过6个月未提出继续使用号牌号码申请的,车辆管理所收回该机动车号牌并重新启用,供群众公开选取。
点评:这一规定确实为不少车主带来了方便,而实践也证实了这一规定对行政部门规范车辆管理也起到了很好的作用。
考驾照增加实际路考 实施时间:4月1日 由公安部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指出,除交规、桩考、路考外,新增了实际路面驾驶技能考核,其中,还将随机抽考20%的申领者参加夜间行驶考核。此后,学员既要能在马路车流中变更车道、靠边停车、超车、会车,还要能安全通过路口、公共汽车站等车辆会集、行人集中的地区。
点评:随着汽车进入生活,国内汽车保有量大幅提升,一些问题也逐渐暴露出来,提高驾照考试门槛,对行车规范和减少交通事故有着积极的意义。
交强险费率与交通事故挂钩 实施时间:7月1日 中国保监会会同公安部制定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浮动暂行办法》规定,交强险费率与道路交通事故挂钩,以被保险机动车上一年度已赔付的交强险责任事故赔案为根据:上两个年度未发生有责任交通事故的,费率下浮比例为20%,上三个及三个以上年度未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的,下浮为30%。上一个年度未发生有责任交通事故的,下浮10%;但上一个年度发生两次及两次以上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的,费率上浮10%。上一个年度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死亡事故的,上浮30%。
点评:这一规定在交强险和交通事故之间建立了一种“奖惩制度”,目的在于利用经济手段,合理规范驾驶人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
新能源汽车生产准入规则确定 实施时间:11月1日 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正式发布的《
新能源汽车生产准入管理规则》,明确了新能源车生产必须经过审批才能上马的规定。这一规则首次明确了新能源车的概念(包括混合动力汽车、纯电动汽车、燃料电池电动汽车、氢
发动机汽车、其他新能源汽车等),并对企业上马新能源车项目设定了15道“准生”门槛。
点评:这是我国首个对新能源车的生产准入进行规范的规则。该规则使国内的新能源汽车生产准入有章可循,对目前良莠不齐的新能源车投资项目也起到了很好的规范作用。
新车船税出台 实施时间:1月1日 新车船税规定全称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该条例规定,载客汽车的年税额在60元至660元之间,具体缴税标准由各地另行确定。从事交强险的保险机构可负责代收代缴新车船税。
点评:多年来,我国车船使用税征管难度一直较大,该条例的出台使该领域得到进一步的规范。此后,包括私家车在内的各种车辆的具体缴税标准,在各地的另行规定下有了更为统一的规定可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