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走访上海御桥路一带的4S店。很多销售一线的销售顾问不仅对《反垄断法》漠不关心,而且表现得“甘愿唯厂家马首是瞻”
被称为“经济宪法”的《反垄断法》今起正式实施。消费者广为痛恨的汽车行业三大垄断行为几乎都与当下主流的4S店销售模式有关。《反垄断法》实施,是否会引发一场关于“4S模式”的大变革?
显而易见,“4S店模式”成为《反垄断法》实施后汽车行业的敏感区域。
4S店不愿变
记者近日走访上海御桥路一带的4S店。很多销售一线的销售顾问不仅对《反垄断法》漠不关心,而且表现得“甘愿唯厂家马首是瞻”。
“如果奔驰把代理权给你,你会不答应几个苛刻的条件?”一位销售顾问说,“都说企业与经销商之间不公平,但有太多人还挣不来这种不公平呢。”
承受这种“幸运的不公平“的代价也很高。一位销售顾问向记者诉苦:汽车厂商往往把一部分损失转嫁给销售商,比如“要求加大库存,提高销售任务”等。过去这些经营压力还可以变相转嫁给消费者,但在如今车市人气不高的情况下,销售商只能自己来扛,越发苦不堪言。
消费者要求变
“4S店在经历约10年的发展后,自身不足逐渐凸显出来。如服务质量不高、网点少、交通不便等。消费者迫切需求快捷、专业、高品质的汽车消费模式。”新华信旗下Motorlink网站高级编辑崔玮如此认为。
崔玮建议厂商在渠道扩张过程中,可以选择比4S模式成本更低的渠道扩张模式。目前,已有一些品牌走在前面,在渠道建设中,采用1S、2S和4S模式相组合的渠道策略。这样做在增加网点覆盖的同时,不仅降低单店的平均投资额,让经销商的投资风险更低,也可以很好地解决厂商渠道快速扩张遭遇的资金瓶颈问题。
寄希望快长大?
4S店将向何处变呢?做大做强是条路。
据统计,全国大约有400多家经销商集团,最大的经销商集团年销售额大概在200亿元,有多家经销商的年销售额超过了100亿元。而去年A股上市的汽车公司中,销售额超过100亿元的仅有8家,超过150亿元的只有5家。可见,经销商集团的实力不容小觑。
新华信旗下Motorlink网站编辑郑雪芹认为,“随着《反垄断法》的实施,经销商集团做大做强之后,可以自主决定选择代理哪个品牌或者不代理哪个品牌,还可以争取到定价权。” (本文来源:国际金融报 作者:李语实 实习生 陈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