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还了解到,在此前人大常委会内司委在对《草案》进行一审时,委员们曾建议删去此条款内容。
委员们认为,该条关于不配备相应停车场所、不予核发车辆牌证的规定,一是与行政许可法的精神相违背,二是在目前我市停车位供需矛盾十分突出的情况下,实施此规定,条件还不成熟,会带来诸如老小区和农村居民无法购车、宁波市汽车销售量大幅下降等问题。
呛声一片
“老小区都没有停车位,新小区也不可能100%配车位,一户人家一个车位这种新小区肯定没有的。如果政策强制措施出来,那我们以后还能买车吗?这岂不是剥夺了市民的消费权利?”
——网友“海豚”
“我们小区免费停车,那我去拿根毛笔画一个车位,就算我的了!谁先抢到算谁的。”
——网友“邱隘华婴”
“如果这个政策出台,那计生委也可以考虑出台‘生孩子必须先落实好一套房’的政策,国土部也可以出台‘要走路必须先买一块地’的政策。”
——网友“blue_sky1”
“今后像我们这种平民老百姓,不但买不起房,连车也不能开咯!”——网友“永远有多远A”
“车位?现在每天小区都没地方停,要让人买车位,先把小区改造改造吧!”——网友“小--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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