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车改革不能“钱也拿 车照坐”
来源:人民日报 作者:佚名 日期:2011年05月13日 字体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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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在京召开,会上成立了中央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将对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开展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在各地区各部门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这预示着,中央已将公务用车专项治理工作作为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上了议事日程。
如果从1994年出台《关于党政机关汽车配备和使用管理的规定》算起,我国的公车改革已走过了17个年头。但由于该政策性文件操作不透明、内容不科学、程序不公开,几乎对公车没有起到多少实质性的约束作用。当前,堪称“史上最严格”的新一轮公务车改革已经启动,改革的效果如何有待实践的检验。
笔者认为,公车改革不能完全指望政策规范,在大力推进依法治国,全面实施依法行政,加速建设法治政府的背景下,公车改革亟待纳入法治轨道,“公车立法”或许是破解公车改革屡屡陷入困境的根本出路。从一定意义上讲,公车改革能否纳入法治轨道,也是考量政府自身是否真正践行“全面实施依法行政,加速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指标。
据报道,国家发改委正抓紧启动中央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相关工作,积极开展调查研究,促进此项工作加快推进。笔者认为,立法机关也要从立法上给力公车改革,抓紧时间对公车改革进行立法调研,着重调研车改模式的选择、适用范围的确定、公车管理细则及货币补贴标准等关键问题,抓紧时间起草论证有关公车管理的法律法规。
近些年,各地对公车改革也进行了一些摸索和试点,但有效的不多,甚至越改越糟。例如,一些地方把公车改革弄成赤裸裸的“分钱”,区委书记、区长每年“车补”居然高达七八万元。还有的官员拿了补贴,公车照坐,与车改目标背道而驰。毋庸讳言,公车改革,难就难在触及利益集团的既得利益,在政策文件难以彻底调整现有利益格局的情况下,必须靠权威的法律来给力。毕竟法律才是利益调整、利益整合的最权威、最有效的工具。
实践证明,公车改革单靠部门自觉是靠不住的,单靠有关部门发发文件也是不能长久管用的,关键在于结合公车改革出台刚性的法律,实现公车管理的法治化、常态化和制度化。我们期待与“史上最严格公车改革”同时启动的还有史上最给力的“公车立法”。 (作者为司法部司法研究所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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