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能源汽车补贴到底应该给谁
来源:腾讯汽车 作者:张志勇 日期:2012年10月30日 字体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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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汽车市场的发展离不开政策的支持,但是什么样的政策设计才能发挥扩大市场的作用,却存在诸多的不同观点。
日前,工信部发出专门通知,要求各省市上报符合条件的2012年度新能源汽车产业技术创新工程项目。该通知是发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科技厅(科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科技局”这些行政单位,而非新能源汽车企业,但是,这些项目的实施机构则是新能源汽车企业。
按照道理来说,由各级行政机关层层上报新能源汽车企业的项目符合目前中国行政机构的审核逻辑,但是,这种行政层级的审核是否都能够保证所申报企业的有效性,即会否因为考虑地区的平衡性或者其它非商业和技术因素导致的该上报的新能源汽车企业没有选上,不够条件的新能源汽车企业却入了榜单。
而且,较低的行政机构是否具有很高的技术素养来选择最适合的新能源汽车企业入选国家的支持项目,也成为一个不可回避的问题。
不过这种行政的申报程序并不是新能源汽车企业中最大的问题,因为地方政府的层层申报部分解决了新能源汽车企业核实的成本,也提高了评审效率。
但是,到底什么样的企业才能入选这样的项目呢?
按照工信部的通知要求,新能源汽车企业所申报项目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如果是新能源汽车整车项目,必须符合“到2015年以前,全新平台的纯电动乘用车最高车速不低于100公里/小时;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在混合动力驱动模式下的汽车燃料消耗量优于乘用车第三阶段燃料消耗量目标值不少于30%;纯电动商用车最高车速不低于80公里/小时;插电式混合动力商用车最高车速不低于80公里/小时,在纯电驱动模式下续驶里程不低于50公里;燃料电池汽车技术先进、性能稳定,具备规模化应用条件。所有车辆必须加装远程信息诊断系统进行车辆安全状态的监控”。
如果是动力电池项目,必须符合“到2015年以前,形成5亿安时动力电池年生产能力,隔膜产品和制造装备批量化应用。动力电池产品必须通过国家强制性检测,2015年电池单体的能量密度达到180Wh/kg以上(模块能量密度达到150Wh/kg以上),成本低于2元/Wh,循环寿命超过2000次或日历寿命达到10年”。
看到上述的条件,我们有些什么样的感受呢?
符合要求的项目的条件的特征是什么?是这些项目必须达到2015年的一些技术要求。比如,到2015年全新平台的纯电动乘用车最高车速不低于100公里/小时。我们不禁要问:这样的条件如何考核呢?
在2012年的时间点,如何判断哪些汽车企业的新能源汽车整车项目能够在2015年达到这些条件呢?
按照目前的汽车企业的技术条件和技术成果吗?汽车企业都是不断变化的,汽车企业的技术力量、技术人员、技术设施、技术投资都是因应公司以及产业的发展不断进行调整的。那么,国家的行政机构如何能够根据现在的企业形势作出未来的判断呢?对于这些汽车企业来说,他们也只能说2015年的企业目标是多少,但是是否能够完全达到却不是汽车企业所能控制的,因为汽车企业不仅仅受到自身努力以及现状的限制,汽车市场的成熟、国家的政策、上游产业的成熟等等都是制约企业目标能否实现的重要因素。但是企业以外的因素是汽车企业所不能控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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