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1月1日起,环城路纳入限行范围,每天9:00-18:00禁止黄标车通行。东莞就此将拉开第四、五、六阶段环保标志分类限行的序幕。
市政府日前发布了《关于实施东莞市进一步扩大环保标志限制通行管理措施的通告》,定于2014年11月1日起,逐步实施东莞市第四、五、六阶段环保标志分类限行。
其中,第四阶段限行于11月1日实施,将环城路纳入限行范围。即每天9:00-18:00禁止黄标车在环城路通行;第五阶段限行于2015年1月1日实施,将各镇(街、园区)中心区纳入限行范围。即每天9:00-18:00禁止黄标车在各镇街中心区域通行。镇街公交黄标车可给予1年时间过渡,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过渡期内暂不在镇街中心区限行;第六阶段限行于2015年12月1日实施,全市限行(过境高速公路除外)。即从明年12月1日起,全天24小时禁止未持有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汽车在东莞市内通行,全天禁止黄标车在东莞大道、体育路、胜和路和石竹路通行,每天8:00-20:00禁止黄标车在东莞通行(过境高速公路除外)。
据介绍,镇街公交黄标车明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暂不在镇街中心区限行(环城路以内(含)限行)。国II标准柴油车,指2004年9月1日至2008年1月1日注册登记的压燃式重型柴油车辆、2006年7月1日至2008年7月1日注册登记的第二类轻型燃烧柴油的车辆,经检测合格后,可领取“东莞市内不受限行”印章的黄色标志。已领取“东莞市内不受限行”印章的黄色标志的车辆,2014年12月31日(含)前暂不实施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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