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底前驾照赶紧清分 否则12分将作废?
来源:东莞时报 作者:佚名 日期:2014年12月29日 字体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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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辟谣:清分日期并非年底,不必扎堆处理违章
到年底了,快点拿驾驶证去处理交通违法并记分吧,要不然12分要作废?
记者昨日从西平交通管理服务中心了解到,岁末年尾,许多有过交通违法记录的驾驶员扎堆前往办理交通违法业务,导致排队等候时间比较久,带来了不便。最直接的原因是误认为“如不抢在年底前清分,12分将‘清零’作废。”此,交警辟谣说不存在这种情况。
记分周期从初次领证之日起计算
在记分周期上,很多人认为一个周期为一个“自然年”,即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这是误解。按照规定,道路交通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周期(即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取之日起计算。也就是说,一个记分周期的计算方式为“月顶月”,比如3月1日取得驾驶证,那么至第二年的3月1日为一个记分周期,从第二年的3月1日起算下一个记分周期。
记分“清零”前提是周期内缴清罚款
一些驾驶员认为,一个记分周期内如记分未满12分,这个周期结束后记分将被自动清零,而罚款“不着急交”,这种理解是错误的。
按照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所处罚款已经缴纳的,记分予以清除;记分虽未达到12分,但尚有罚款未缴纳的,记分转入下一记分周期。
可见,记分“清零”的前提是“在这个记分周期结束前已缴清罚款”,否则,被扣记分将被转入下一周期。
西平交通管理服务中心提醒广大驾驶人,年底并非是清分期限,大家不必扎堆前往交警部门办理交通违法业务,以免长时间排队等候,给自己带来不便。
此外,粤S号牌汽车在外省发生的非现场交通违法从2014年10月13日起,已可在东莞任一镇街交警大队窗口处理。请广大驾驶人合理选择交通违法的办理地点。
西平交通管理服务中心负责人还介绍,在西平交通管理服务中心,每天15:00—17:00为群众办事高峰期,建议办事群众错峰前来办理。
[责任编辑:sa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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