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垄断法实施表面上是给经销商更多的自主权,但市场一旦失控,将会对经销商利益带来更坏的影响。
《反垄断法》8月1日正式实施,虽有一些汽车厂商表示公开支持,并取消了区域与价格的限制,但更多的车厂却仍然保留了以往的“监控”政策。
记者在上周采访中遇到一位经销商负责人。他正为交纳30万元的罚款事宜而痛苦不堪。据他介绍,黄牛冒名本地人购车后异地上牌等手段,在销售过程中很难被察觉,经销商因而蒙受车厂大额罚款,非常不公平。
事实上,正是车厂对价格、区域的严格控制,才造成车型之间的价格悬殊,令黄牛有利可图,真正的受害者是经销商和消费者。
《反垄断法》实施后,取消对区域与价格的限制,经销商和消费者拥有更大的自由权。虽不排除有价格上的波动,但恶意竞争而造成混乱的局面将不会出现。这是因为即使放宽了限制,但经销商会更谨慎地考虑跨区销售的成本,市场终端价也会更贴近市场需求,而进行低价倾销的企业不可能获得长远发展。
一位车厂区域负责人则告诉记者,反垄断法实施表面上是给经销商更多的自主权,但市场一旦失控,将会对经销商利益带来更坏的影响。
事实上,经销商不可能像厂家那样进行区域内的宏观调控,也难以单靠自我约束来控制市场。有一家经销商“搞事”,就可能株连多家经销商一起受累。而且经销商之间诚信度不高,各自“心怀鬼胎”,为争夺更多的市场份额,时不时的恶性竞争难以避免。就像是马路上等待绿灯放行的车辆一样,为尽早通过而互相争抢车道的方式与遵守交通规则按道行驶的方式相比,后者的车辆通过率会更高。汽车行业对销售区域和价格的限制也是为经销商制订“游戏规则”,恶性竞争的后果只能是两败俱伤。
在记者看来,取消对价格和区域上的限制后,短期内自然会给车市带来一些影响。但从发展趋势来看,将会更有利于经销商之间的良性竞争。
反垄断法在国外早已实施,实践也证明对汽车行业未有任何抑制,反而给予了更多的公平竞争的机会。对于一些新建单体店且二、三线网络分布稀疏的经销商而言,可能会对利润、销量带来一些冲击。同时,因各区域间的经济水平发展不均衡、各店间的资金实力以及管理成本等方面存在差异,都可能成为经销商之间不公平竞争的因素。
而车厂出于网络建设方面的考虑,给予一定的帮助可以理解。但与其对价格、区域上进行保护,还不如在人才培养、车贷金融、展厅建设等政策上给予更多的扶持。这恰如古人所云:“授之以鱼不如授之以渔!”
(本文来源:南方日报 作者:邵玉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