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要靠锤子砸掉兰博基尼?
来源:南方都市报 作者:徐钟 日期:2011年03月17日 字体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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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周,我们本想让3·15飞一会儿,让消费者们都站着买车,站着享用科技文明带来的便利,站着享用优质的服务,而不是跪在地上,上演砸奔驰、锤宝马、骡子拉奥迪等悲情维权。
但就在3·15这天,3·15的子弹刚刚射出,一位青岛车主又开始砸车,这次砸毁的车级别更高———为价值400万的兰博基尼跑车。
韩先生因不满维修商服务,于当日下午3点15分砸毁购买不到半年的兰博基尼。据经销商工作人员称,该问题是由于车主改装所致。但这位车主称,这辆跑车购买后不久就出现了发动机不打火的故障。经过维修后,不但发动机故障没有得到解决,车辆保险杠和底盘还出现了损毁。厂家一直没有给他一个正面的解决方案。
就在砸车的几个小时后,在媒体的强烈关注下,兰博基尼发表了声明,除对车主采取了这种砸车举动深表遗憾外,并给予车主免费更换保险杠等四项最终解决方案。
网络对韩先生砸车的举动并没有给予一边倒的同情与支持,有人认为砸掉400万不如去扶贫,有仇富情结者认为“钱多的人脾气大”,而更多的人希望理性维权,毕竟耗费那么多原材料才制造出来,从环保的角度讲,也应该爱惜。
韩先生一砸天下知。虽然这种过激的维权行为不值提倡,但厂家并不是一点责任都没有。因为,厂家无权要求消费者具备汽车专业知识,厂家有义务辅导消费者正确使用汽车。遗憾的是,截止到目前,我们所看到的厂家面向消费者的活动,均以宣传品牌、炫耀动力为主,以拉动销量为唯一目的,而辅导车主们正确使用汽车,纠正他们不合理使用习惯却少之又少。
而我国对汽车消费者的权益保护,也远远落后于汽车工业的发展。像“包修、包换、包退”的汽车消费三包法规,从2004年以来一直“有望半年内出台”,却年年不见踪影。
保护法规的严重滞后,导致一些厂家常以傲慢的眼光对待投诉者,并不惜冠以“刁民”称谓。即使是全球范围内的汽车召回也敢于声明不包括中国。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身单力薄的消费者,只能出此下策:一砸了之。这一砸,不但砸掉了自己的钱财,也砸掉了厂家的名声。
在经济社会没人愿意干双输的事情。枯朽的树木有可能滋生异化的毒蘑。良好的制度环境才能结出更多的理性之果。
跟帖
@苏雨农:车主是灯具城老板,砸车地点就在自己的店门口,事先向记者发了邀请函,炒作一把可以理解。关键是砸车理由是否合理。
@谢小麦:有些人因为愤怒,而失去了理智。这个跟钱没有关系,就算是别人的服务不能让你满意,也不应该做出这么极端的事情。
@那曾经的尼古拉大教堂:一辆汽车从原材料的采集,加工变为零配件,再由制造商制造销售,向大自然提取了大量资源,排放很多不可分解的污染,顶级汽车尤其如此。不满意服务就砸了?极端维权大概原因有二:1、用户对车辆及用户手册的三包规定理解有误;2、正当维权方法无法维护正当的消费者权益。第二条是消费者对法律及体系的不信任。
@相关律师:在维权过程中务必要理智,过度和过激行为不仅会增加消费者的维权成本,同时还会产生不必要的纠纷。过激行为导致维权成本增加,而最终补偿不能和维权成本对等,得不偿失。
[责任编辑:sa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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