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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不能随意做低车价,车损险或涨10%

来源:东莞时报 作者:佚名 日期:2013年10月17日 字体大小:【
    15日,省保险行业协会向各市保险行业协会及省内保险公司发文明确车损险投保规范(以下简称“规范”)。

    自规范发布之日起,广东省内(除深圳)的车主将按照新的车损险价格进行投保,车主投保车损险,不能随意做低车辆价格。业内人士预计,规范也相应带来了保费的提高,车损险价格可能出现约10%的上涨。不过,这一措施也将有助于解决高保低赔出现的理赔纠纷。

    记者昨日从市保险行业协会及多家产险公司了解到,省保险行业协会15日已经以书面通知形式,要求广东省内的保险公司(除深圳)按照新的车损价格进行投保。其中,新车车损保额以新车发票价(含增值税)或车险平台系统价的90%为标准,两者以其中高者为准;旧车由原来可以最低按系统价的70%计算,改为由不同使用年限来制定:0-2年的旧车改为系统价最低下调10%为准,2~5年最低下调15%,5~10年最低下调20%,10年后最低下调25%。

    规范的实施,或将导致车损险略有上涨,但东莞一家大型产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规范’并不是强调车损险将上涨,而是强调要按照新的车损价格进行投保,省保险协会已经设立了一个车型库,里面有所有车型的价格,包括旧车的折旧价格,这也为规范市场做了很好的准备。”

    市保险行业协会的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确实存在一些保险公司为抢夺客户,往往将车辆的价格尽量做低,从而降低车险价格的现象。一旦发生理赔现象时,往往又容易产生纠纷。“如果是正规的产险公司,一直严格按照此前的规定承保的话,规范对他们的影响其实不大,价格也不会发生什么变化。”这位工作人员说。 

 
[责任编辑:sa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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