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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底全市限行“黄标车”

来源:广州日报 作者:佚名 日期:2014年05月13日 字体大小:【

    昨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东莞市2014年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东莞市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试点工作方案》、《东莞市开展清理整治无证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工作方案》等事项。记者了解到,今年底PM2.5年平均值要比2013年削减10%。
  值得关注的是,根据规定,2014年底将完成淘汰2003年之前注册的营运“黄标车”,黄标车淘汰率累计达到50%,力争2015年底在全市范围内实现“黄标车”限行。


  重点议题
  跨境电商
  试点建设跨境贸易电商服务平台
  昨日,会议审议通过了《东莞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试点工作方案》,同意以东莞市政府的名义提请省政府向海关总署提出支持东莞申报试点城市,试点建设“跨境贸易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
  据介绍,试点工作主要按照“平台+园区”的思路,依托东莞保税物流中心(B型)、现有快件中心,以及国际邮件交换局和互换站等监管场所,建设“东莞跨境贸易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
  根据现有业务量预测,试点开展后一年,试点平台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成交额有望达到B2C 2万件/天,B2B 5万标箱/年。“目前我市仅30%生产企业使用电商,未来空间不可限量。”市委政研室主任、市跨境办主任邓涛表示,决胜的关键在于未来的产业培育,试点报批只是竞争的序幕。


  四模式解决制约跨境贸易电商难题
  记者了解到,试点工作将解决东莞跨境贸易电子商务企业在无纸化商业过程中,无法提供通关所需的相关凭证,难以快速通过、规范结汇及退税等问题。
  根据规定,试点工作将申请开展B2C零售出口、B2B一般出口、B2B2B/C保税进出口、M2B加工贸易内销进口等四种跨境电商业务模式。
  据介绍,B2C零售出口模式将采用快件/邮件方式零售出口,海关采用“清单核放、汇总申报”方式进行监管,这种模式将破解电商企业通关、结汇及退税等问题。B2B一般出口模式采用一般贸易出口方式,海关采取“监管场所+一般出口”方式进行监管,这种模式将解决小微制造企业通关、结汇及退税等问题。
  此外,B2B2B/C保税进出口模式通过“保税物流中心(B型)”开展一般或零售的进出口,海关采用“整进、散出、集报”方式进行监管,该模式将解决电商企业入区退税、结汇问题。M2B加工贸易内销进口模式则是通过电商平台内销进口,解决加工贸易企业制成品内销的通关问题,同时增加加工贸易制成品的内销渠道。 


  重点议题
  大气防治
  全市PM2.5年平均值比2013年削减10%
  昨日,会议审议通过了《东莞市2014年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提出,PM2.5年平均值比2013年削减10%,下降到43.2微克/立方米。
  《方案》同时提出,今年年底前,全面供应粤V车用汽油,加油站不得销售和供应不符合标准的车用汽、柴油。此外,今年底,新能源和洁净能源公交车占比达50%以上。
  对“两高”行业严格限制新增产能
  《方案》提出,2014年底前,所有现役燃煤发电机组完成脱硫设施烟气旁路取消工作,全市12.5万千瓦以上燃煤火电机组综合脱硫率达到90%以上。
  根据规定,今年9月30日前,东莞禁燃区内已建成使用高污染燃料的各类设施,将会依法进行拆除或改用清洁能源。同时,还将严格项目准入,严控污染物排放,清理产能过剩行业违规在建项目并公布违规企业名单。目前未开工的违规项目一律不得开工,正在建设的要责令立即停止建设,对“高耗能、高排放”行业严格限制新增产能,新、改、扩建项目实行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


  年内黄标车淘汰率累计达到50%
  《方案》提出,对于达不到珠三角区域执行的国家规定阶段性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公安机关一律不得注册登记或转入。
  根据规定,在用的机动车未按规定进行环保定期检测或定期检测不合格的,环检机构不得出具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报告,市环保局不予核发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公安机关不得核发检验合格标志。
  值得关注的是,在“黄标车”治理方面,到2014年底,完成淘汰2003年之前注册的营运“黄标车”,黄标车淘汰率累计达到50%。今年黄标车限行范围要扩大到环城路(含)以及各镇中心区,力争2015年底在全市范围内实现“黄标车”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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