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除地方保护 仅靠取消地方推广目录够吗
来源:中国青年报 作者:佚名 日期:2014年07月31日 字体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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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政策一个接一个密集出台,让人看到了政府在新能源车市场化方面的决心。继新能源车免征购置税和公车采购新能源占比不得低于30%两条新规后,7月21日,新能源车走向市场化再次迎来利好政策,《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指出,要坚决破除新能源汽车推广的地方保护,制定新能源汽车企业准入政策,加快研究确定2016~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财政支持政策,争取于2014年底前向社会公布。
这个共分为六大项近30条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具体措施,涉及基础设施建设、补贴政策延续、商业模式创新等产业链的方方面面。其中,破除地方保护主义的壁垒,被认为是此次《意见》最大的成效。比亚迪的一位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在各地方政府“小目录”盛行的情况下,企业在推广新能源汽车方面碰到了很多人为的难题,此次政策要求统一新能源车标准和目录,破除地方保护主义,对于新能源车的市场化将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
一个最直接的例证就是,《意见》出台后,此前被排除在北京地方补贴之外的插电式混合动力车型,比如比亚迪秦、上汽荣威550plug-in等车型,也将在政策层面获得准入;而包括比亚迪E6、江淮和悦iEV4等目前尚不能享受上海市地方现金补贴的车型,也将享受到中央和地方的双重补贴。
“在新能源汽车市场化的过程中,技术不成熟、成本居高不下固然都是问题,但各地政府的地方保护也在很大程度上造成了新能源汽车推而不广的现状。”上汽乘用车一位相关负责人表示,除了北京和上海,其余已经发布新能源推广细则的部分城市,也有相对隐形的地方保护政策。
《意见》指出,要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补贴政策,明确要对消费者购买符合要求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汽车给予补贴。中央财政还将安排资金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规模较大和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较好的城市或企业给予奖励,奖励资金用于充电设施建设等。同时,《意见》还规定,各地区要执行全国统一的新能源汽车和充电设施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执行全国统一的新能源汽车推广目录,进一步加强新能源汽车市场监管。
“此次扶持政策力度空前,含金量极高。”工信部部长苗圩对于此次政策出台也给予了很高的评价,“我们已从市场培育期转为发展期。”
早在5月21日,工信部就邀请39个新能源汽车推广示范城市或区域的负责人共同商讨新能源汽车的推广意见,而会议的主题之一,就是清理地方保护政策。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副秘书长许艳华表示,政策方向是全国要统一市场,统一目录,地方在原则上是不能有企业准入和产业准入的独立目录的。
据介绍,由于此前支持新能源汽车的财政补贴政策将于2015年12月31日到期。因此,有关部门也正在抓紧研究确定2016~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财政支持政策。根据《意见》要求,下一个5年中,政府对于新能源车的补贴和推广力度将更大。在落实好新能源汽车购置税、车船税和消费税等税收优惠的同时,新规划或将对国内自主品牌车企进行一定的财政补贴。
虽然政府破除地方保护壁垒的决心很大,然而,正所谓“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急于扶持本地企业的各地方政府,会欣然从命吗?比如上周出台的“公务车采购中,新能源车占比不低于30%,以后还将逐年提高”新规中,并没有对采购车型和地区做出明确规定,因此,可以想见,各地政府肯定会优先采购当地生产的新能源车。
此外,在执行过程中,会不会有些城市继续实行一些隐形的设置,倾向于补贴给本地的汽车企业?事实上,在此之前,相关部门也一直三令五申,希望各地政府能用开放的心态来看待新能源车的推广,但效果并不明显。此次《意见》的实施,到底能在多大程度上改变这一局面,我们拭目以待。
[责任编辑:sa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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