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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公路巨亏 倒不如彻底企业化

来源:搜狐汽车 作者:佚名 日期:2014年12月29日 字体大小:【
12月23日,交通部发布《2013年全国收费公路统计公报》,该公报的发布本来是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原则下的一项正常工作,但是,公报内容却瞬间引发了舆论的强烈关注。其中最主要的有两点:一是,2013年全国收费公路亏损661亿元,自2011年至2013年,收费公路的负债额度持续增加;二是将来的收费制度是否会改变,比如延长缴费期限、或者提高交费额度。

按照公报内容,2010年,全国收费公路收支平衡结果为盈余32亿元。2011年至2013年,全国收费公路收支平衡结果依次为:-323亿元、-566亿元和-661亿元。

如此巨亏,引发的延长收费期限猜想,并没有官方的政策加以验证。在交通部官方的解读中,对未来交通收费事项提出了三个方面的建议:

一是继续坚持收费公路政策,规范政府举债管理,推广使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建立和完善特许经营制度,吸引社会资本投资以高速公路为主的收费公路,为公众提供便捷、舒适的高效率服务。二是结合财税体制改革,进一步完善以公共财政投入为主的普通公路投融资机制,加快推进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和农村公路建设,形成覆盖城乡的非收费公路网络,为公众提供均等化、可选择的公共服务。三是加快修订完善收费公路政策,进一步提高收费公路设置门槛,严格限制新增普通收费公路,控制收费公路规模。未来我国收费公路规模将控制在公路网总规模的3%。

在这三项建议中,只有第三项是关于收购公里政策的,但是,交通部所提建议,只是提到严格限制收费,却并没有说明要延长收费公里期限以及提高收费标准等内容。

当然,有些媒体援引一些采访对象所说的“部分收费年限到期的高速路持续收费或将成为常态。”,应该只是一家之言,并没有被官方所采纳。

不过,交通部将收费公路信息予以公开,目的就是为了社会监督,以使得政府政策更加公平、公正,最终利国、利民。

因此,对于相关的收费公路内容也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收费公路盈亏不能算总账

交通部所发布的盈亏状况,是基于全国的情况计算出来的结果。但是这种计算显然没有太多实质性意义。

因为,收费公路的原则应该是一路一策,每一条收费公路的收入与支出独立计算,即使按照国家的《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政府还贷公路,可以实行统一管理、统一贷款、统一还款”的原则,也是一省级范围为计算区域。而以全国为整个范围来计算盈亏,显然不符合经济原则,也不符合国家相关政策规定。

这就像十家上市公司,它们企业的盈亏状况,由于具有不同的经营内容与标准,收费与支出将以每一个企业为单位单独计算,如果将这十家上市公司的收入与支出全部加总来计算盈亏,显然说明不了问题。

信息公开要做到细账

因此,收费公路的信息公开,应该将每一条收费公路的情况全部逐路公开,说明每一条路的建设情况、收费与支出情况、收费期限、延长期限等等。

如果有省级机构统一实施还贷情况,也需要加以说明。

这样的信息公开才更具有价值,以发挥社会监督收费公路的具体收支情况。

二级公路收费要做特别说明

在交通部公开的信息中,有一项内容值得特别关注,即二级公路的收费情况。

二级公路的收费不仅仅是在前两年有过治理整顿,在国家出台的《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中,明确规定“技术等级为二级以下(含二级)的公路不得收费”。然而,在交通部门公开的信息中,涉及到的二级公路收费的里程达到3.18万公里,比一级公路的里程还要长。

当然,在国家的《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中有例外规定:“在国家确定的中西部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的二级公路,其连续里程60公里以上的,经依法批准,可以收取车辆通行费”。

因此,交通部门此次公开的收费公路信息中,似乎应该将这些二级公路的具体地区归属做一个详细说明,以免社会误读。

费用支出需要有标准

按照此次交通部门发布的信息公报,2013年,全国收费公路支出总额为4313亿元。其中,还本付息支出3147亿元,养护经费支出390亿元,运营管理支出457亿元,税费支出214亿元,其他费用支出104亿元,分别占收费公路支出总额的73.0%、9.0%、10.6%、5.0%和2.4%。

另外,公报还披露,2013年,全国收费公路还本付息支出占当年车辆通行费收入的86.2%。其中,偿还债务利息1707亿元,偿还债务本金1440亿元,分别占还本付息支出的54.2%和45.8%。相当于每收取10元的通行费,就有8.62元用于偿还债务本息。其中,4.67元用于偿还债务利息,3.95元用于偿还债务本金。

对于收费公路,许多人关心的是,那些缴纳的费用去哪了?

按照相关的统计,在费用支出中,有些项目是雷打不动的,比如还本付息支出,税费支出。但是,养护经费支出、运营管理支出以及其它费用支出,到底应该是多少?似乎与缴费人之间没有太多的关联。

《收费公路管理条例》明确:政府还贷公路的车辆通行费,除必要的管理、养护费用从财政部门批准的车辆通行费预算中列支外,必须全部用于偿还贷款和有偿集资款,不得挪作他用。

所谓必要的,应该是基于节省、经济的原则。虽然计算的标准很难做出一个统一的安排,但是从全国范围内,可以将每一条收费管理的各项支出进行标准比对,从而给出一个合理的安排。

收费能否延长

目前,收费管理收费期限延长一直是许多人最为关心的话题,而且有媒体也披露有些地方存在公路收费延长期限的问题。

按照《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的规定:收费公路经营管理者应当在收费站的显著位置,设置载有收费站名称、审批机关、收费单位、收费标准、收费起止年限和监督电话等内容的公告牌,接受社会监督。

同时,该条例还特别明确指出:收费公路的收费期限届满,必须终止收费。

所谓必须,是无条件执行吧。因此,任何收费公路延长收费都不符合国家政策。

有人以政策规定省级机构可以统一对收费公路实施管理,但是这一条的意思,显然不是要对收费公路实施无限期的收费。因为,如果说统一管理的政策是可以对收费管理做任意延长的话,是否只要有新的收费公路出现,任何老的收费公路的收费就可以持续下去呢?这显然不是政策的本意。

收费公路何处去

收费公路的模式,是国家缺少建设资金的前提下,实施社会集资、使用者缴费的方式来加快公路交通项目的建设,具有促进经济、便利生活、强国利民的目的。

因此,公路收费模式必然会继续下去。

不过,既然是收费公路,那么是否对民间资本全部放开,将收费公路实施全国甚至全球招标建设,政府不予介入,全部吸收社会资金进入。这样不仅仅避免了政府的大笔开支,还能够节省后期的大量维护开支。

将公路彻底企业化,将公路建设完全按照企业方式运营,应该是非常好的一条模式。

在互联网金融发展的时期,利用互联网金融的方式筹集资金,来建设收费公路,将能够使得收费公路的建设更加快速、更加透明,从而使得政府主管部门站在更加超然的角度去进行监管。
[责任编辑:sa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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